关于工作服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特 为员工定制工作服。现就工作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 公司员工自2017年1月 日起统一着工作服上班。 (一) 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成本控制部、预算造价部、 物资采购部、市场运营部、商务部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四在工作时 间应着工作服,周五、周六可着便装。 (二) 工程管理部、养护服务部、苗圃管理部、苗木交易中心工 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 (三) 若有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对当事人处于10元/次的经 济处罚。 二、 如有员工辞职、离职的,根据下列情况处理工作服费用: (一) 自2017年1月—日起一年内,若有员工离职的,根据工 作服定制价格按月折算从辞职本人工资中扣除, 工资不足扣款时,补 缴现金,即: 1、 西服按每月 __ 折算,扣款金额为:未留满的月数X _元。 2、 劳保服按每月 —元折算,扣款金额为:未留满的月数X _元。 (二) _________________ 自2017年1月 日起,满一年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 担。 三、办理转正手续后的员工,可制做工作服。若自领取工作服之 日起,未满一年离职、辞职的,自领取之日起按月折算扣款。 四、注意工作服的保管,若有遗失或破损的,需重新换领新工作 服的,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da52498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