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和浙江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浙商务联发[2014]1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发布日期】2014.02.10 【实施日期】2014.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商务厅和浙江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商务联发〔2014〕13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科技局(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人民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2〕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3〕117号),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构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科技厅、地税局、统计局、质监 1 / 3 局、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我省电子商务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国税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2014年2月10日 浙江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2〕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3〕117号),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优化“电商换市”实施环境,现结合全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应用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服务业是电子商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的基础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743ecc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