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华一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渝价[2001]4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1.01.20 【实施日期】2001.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华一综合楼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49号) 重庆市华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一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我局审查你司申报的环境、设施条件和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你司华一综合楼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符合普通商住混合楼物业管理服务四级标准;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接近普通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四级标准。门面物业管理服务接近普通商场物业管理服务四级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 / 2 (一)公共服务费(建筑面积): 1、住宅: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78c9b0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