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万吉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渝价[2002]41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07.29 【实施日期】2002.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万吉广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2]417号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重庆万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吉广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万吉广场高层住宅区除具备普通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的条件外,住宅还具备:一、环境绿化方面:广场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种植有苏铁、鱼尾葵、黄杨、含笑、杜鹃、毛叶香丁、海桐及草坪等植物,广场设置有空中花园,配有艺术喷泉、高级庭院灯、夜晚泛光照明及各种休闲椅、儿童娱乐设施等;二、配套设施方面:万吉广场B栋裙楼第6、7层为会所,面积3000余平方米,设有恒温音乐游泳池、健身房、美容美发中心、桌 1 / 2 球房、乒乓球室、电子游戏室、网吧、书吧、露天观景茶座;三、智能化方面:实现自动身份识别、家庭支付服务消费一卡通,自动门禁可视对讲系统,户外红外线对射系统,停车场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你司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万吉广场高层住宅符合提供优质服务按物价管理权限另行报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b942b10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