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工作站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公布日期】2020.06.29 • 【字 号】扬残办发〔2020〕20号 • 【施行日期】2020.06.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法律援助 正文 市残联办公室关于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工作站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扬残办发〔2020〕20号 各县(市、区)残联,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残工办: 2010年5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残联等九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站。现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法律救助工作站组成人员已进行了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 智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成 员:徐 康 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处长 刘文辉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 晓 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翟金晶 市教育局法制处副主任 王友清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 庞庭金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陈桂兰 市法援中心主任 赵 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郑轶群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二级主任科员 二、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组成人员 站 长:徐 康 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处长 成 员:刘玲玲 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副主任科员 蔡剑扬 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彧 江苏唯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巍 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ffdecb435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