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高规则 1、跳高要求运动员单足起跳,要跳过横杆且不能将其碰下支撑杆。每次比赛由主裁判设定起始高度,跳高横杆每轮至少升高2厘米,直到剩下最后一人。跳高运动员可以自己选择何时起跳或过杆。他们假如三次试跳同一高度失败就会被淘汰。他们成功越过的最高高度就是他们的最终成绩。 平局 在跳过某些高度时要注意策略。假如两个人成绩并列,打破平局的办法一般有两种:首先看谁通过同一高度使用的次数少;其次是看哪个人在全部比赛过程中失误的少。假如还是平局,比赛就产生并列冠军。 决胜局 决胜局比赛按以下规则举行。每个平局中的竞争者只许跳一次,从最低高度开始淘汰。假如运动员全过则上升高度,假如所有运动员都没过则下降高度,直到只剩一名运动员在淘汰中生存下来。 初赛 跳高比赛分两轮进行。初赛一般分两组,其目的是决出参加决赛的12名运动员。比赛之前有一个自动的资格测试,任何运动员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将自动进入决赛。假如少于12人通过资格测试,未达标者中成绩最好的则进入决赛以填补人数的空缺。 测量尺度 在跳高比赛中,所有的尺度都以厘米为单位,从地面量起到横杆最低部分的最高点处。 竞赛场地 在跳高比赛中,跳高运动员从起跑点到横杆下有20米长。横杆有4米长,不超过4公斤重,由两根竖杆支撑。跳高运动员会落到一个很大很柔软的泡沫垫子上。 2、选手有下列之一情况即判犯规: ①使用双脚起跳; ②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托上; ③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并没有受益,则不应由此而判该次试跳失败; ④无故延误时限; ⑤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当时限已过时,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⑥试跳时,运动员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将从横杆托上掉下的横杆放回;⒘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 跳高裁判工作方法 1、 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执行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条文的规定,保证跳高比赛的顺利进行。 2、 工作方法 (1) 学习文件,明确职责与分工。检查场地器材,熟悉仪器性能。 (2) 赛前40-50分钟,由主裁判整队进入比赛场地,对场地器材、仪器设备进行复查和调试。管理裁判员和记录员到赛前控制中心进行检录。 (3) 赛前35-40分钟,带领运动员进场。主裁判向运动员提示注意事项宣布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后,通知运动员开始丈量步点和助跑距离。 (4) 在跳高赛前20-35分钟,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1-2次试跳。 (5) 赛前3-5分钟,停止练习。主裁判监督丈量第一个起跳高度。 (6) 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比赛。起跳点裁判员站在跳高架旁、运动员助跑方向的异侧面,将红旗上举。放下红旗的刹那,计时钟开始启动,运动员开始跳。 (7) 当计时钟距时限还有15秒钟时,时限员应立即举黄旗示意。当时限已到时,黄旗已落下,运动员不得试跳;起跳点裁判举红旗,以失败论处;记录员记录该运动员此 次无效延误比赛,试跳失败。 (8) 运动员试跳成功,上举白旗,失败则上举红旗。 (9) 记录员在成绩记录表上记成功或失败的符号,检查记录员在显示牌上显示试跳成绩,终端操作员输入成功或失败的信息。 (10) 记录员告诉检查记录员准备试跳运动员的号码,检查号码。起跳点裁判将红旗平举,运动员准备试跳;红旗放下,开始试跳。 (11) 准备试跳的高度,凡超过记录的,主裁判应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对横杆的高度进行核查。当运动员跳过破纪录的高度时,请田赛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再次检查高度无误后签字。 (12) 一个高度比赛结束后,被淘汰的运动员由管理裁判员带领退出比赛场地。最后三名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由管理裁判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 (13) 比赛结束后,记录员整理好所记成绩名次,并与终端核对无误后,交主裁判、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后送编排记录公告处。 跳远规则 1、如出现下列情况,应判为试跳失败: ①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②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③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④在助跑或跳跃中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⑤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的触地点较落地区内的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 ⑥跳开落地区时,运动员在落地区外地面的第一触地点较落地区内最近触地点和在落地区内身体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迹更靠近起跳线。 2、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在落地区内的最近触地点量至起跳线或裁判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 跳远裁判工作方法 (1) 学习文件。明确职责与分工。制定工作细则,检查场地器材。 (2) 赛前50分钟,由主裁判整队进入比赛场,复查和调试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管理裁判员和记录员到赛前控制中心进行检录。 (3) 赛前30分钟,主裁判接收参赛运动员并向他们通告比赛中的注意事项。通知运动员丈量步点。 (4) 赛前20-25分钟,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试跳1-2次。 (5) 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全组人员做正式比赛开始的准备。 (6) 赛前30秒,主裁判示意记录员开始通知第一个试跳。 (7) 运动员每次试跳结束,起跳点裁判员仔细观察运动员起跳时是否踩线,如无犯规,上举白旗,犯规则上举红旗。落点裁判员见上举白旗,便在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着落沙坑起跳板的最近点插以钢杆,丈量裁判员开始丈量成绩。丈量裁判员将所测得的准确成绩报给记录员。记录员复述并记录在成绩记录表上。终端操作员整理成绩。检查记录员计时公布成绩。 (8) 比赛的前三轮结束后,记录员将有效试跳成绩前8名交给主裁判审核,并可再试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09da0a9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