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选修学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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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12级选修课学分要求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公共选修的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



1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8学分 国贸16,东投

14

2 报关与国际货运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

6学分 7 国贸14,东贸

3 国际经济与贸易(东南亚贸

易方向)

6学分 11

4 5

国际金融

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东盟

6学分 6学分

5

国商11东商8

商务方向)



12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将该表发给学生,提醒学生陆登教务系统,查看自己目前已修的全校性选修课学分,再根据所缺学分进行网上选课,切忌多选或者少选。

学生不能重复选修相同的选修课程,若重复选修的,只计第一次选修的成绩,第二次选修成绩无效。专业已开设相同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重复选修相同的选修课程。


注意:请12级学生尽量多选课,避免到最后一学期还没选够学分。



教务处教学科 20139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ded69180eb6294dc886c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