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范小学安全教育平台考核制度 为贯彻加强本校对晋中市安全教育平台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网络应用效率,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将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的原则,采取自评、互评、实地调查和部门评审等方式,采集信息资料,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主体 由本校信息技术教师牵头,成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信息技术教师、教导处等相关学校人员组成。 三、考核对象 全校班主任及全体学生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 学校班主任教师组织管理情况 (二)完成情况 学生对晋中市安全教育平台作业完成率。 五、考核步骤 根据《示范小学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填写《示范小学信息化绩效考核自评表》,并逐一说明自我考评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每年年底前,根据本校各班级填写的《示范小学信息化绩效考核自评表》、自评报告以及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本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据。对考核未达标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整改。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由本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16.11.4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1e05c29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