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稽核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时间:2023-02-07 00:02:2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信用社(银行)稽核审计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对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利用,根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工作情况。稽核审计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联社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下工作:

一、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序时稽核审计、专项稽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安排的稽核审计的项目、具体的安排和实施方案以及目标与意见;其他工作打算。稽核审计部在上年度的12月5日前上报联社,1210前上报咸阳办事处稽核保卫科。

二、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全年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情况;序时稽核审计、专项稽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安排的稽核审计项目的实施与完成情况;稽审中查实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处理情况;参与联社中心工作及联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配合外部稽核审计工作情况;辖内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稽核员业务培训、信息交流情况;稽核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等。稽核审计部在次年的1月20日前上报联社,130日前上报咸阳办事处稽核保卫科。 三、每季度序时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稽核审计部在下季度初编制计划、制定方案、下发稽核通知书、稽核员按片包干、组织实施上季度的序时稽核工作,梳理汇总情况、撰写序时稽核审计工作报告,上报主管领导、上报稽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责成相关部门进行




纠正,稽核审计部按季向咸阳办事处及银监分局上报序时稽核报告(含整理的相关部门的纠正意见)

四、省联社、市办事处、县联社安排的专项稽核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五、统计报表。期应按规定报送下列稽审统计报表: 1、旬邑联社上半年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表 2、旬邑联社2011年稽核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表; 3、各级要求随时上报的各类报表。 在填报表时,均应附有简要统计说明。

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七、外部稽核审计部门对我联社的稽核审计结论(复印件),本联社在收到稽审结论20天以内上报办事处。

第三条 稽核审计部要认真执行本报告制度,做好工作资料的整理、积累与分析。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凡无故迟报、虚报、瞒报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四条 本制度自 71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由联社稽核审计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daa699a2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