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意识这个概念的理解 《标准》中的10个核心概念有:数感、符号意识、运算能力、模型思想、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推理能力、数据分析观念、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下面谈一谈对创新意识这个概念的理解。 创新意识的培养是现代数学教育的基本任务,应体现在数学教与学的过程之中。学生自己发现和提出问题是创新的基础;独立思考、学会思考是创新的核心;归纳概括得到猜想和规律,并加以验证,是创新的重要方法。创新意识的培养应该从义务教育阶段做起,贯穿数学教育的始终。 历史告诉我们,创新精神对于振兴中华民族是十分重要的。民族的创新精神,源于其每一个成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创新’在不同范畴有不同内容。创新的狭义含义是指创造出人类从未有的、完全崭新的成果,包括新的理论、新的作品、新的工艺、新的方法等,这些创新是对全人类的贡献。创新的广义含义是指某个群体或某个人创造出对自己而言的的新认识、新发现。如果说,对于全人类的创新经常是科学家、发明家和少数优秀人才的成就,那么属于个体的创新则是每一个人的可作可为。而科学家、发明家的创新能力,也是在个体的、初步的创新意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既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精神面貌,也间接关系着若干年以后的人类新创造。 在现有的数学教学中培养创新意识,要改变教与学的方式。使一些数学内容的教学,由教师传授变为学生探索。鼓励学生猜想、验证;实验、发现;质疑、探索;合作、交流。经常在教师的引导和组织下发现新知识、建构新认识,他们的创新意识就得到了应有的培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ab94dbcc22bcd126ff0c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