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学体制、职称、学位的汉译需要正规化 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辑: 随着中英两国友好关系的不断发展,中国留英学生学者人数不断增加,国内媒体对英国教育方面的报道也越来越多,国内公众对英国教育制度的了解也在加深。但我们发现,国内有些媒体对英国高校的报道有差错,尤其在英国大学体制、职称、学位等翻译上。英国大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其体制相当复杂。 随着留英学生学者归国人数的增长,对英国大学体制、职称、学位汉译的正规化势在必行。在此,我们根据在英国各大学学习、工作的多年经验,对其特有的制度略做解释,对其汉译提出初步建议,供各位参考。 李天安 祝宝奇 英国Newcastle大学 2003年8月1日 李天安、祝宝奇读者: 你们好!感谢你们的热情来信和来稿。你们所提建议很好,现将你们的文章发表,希望对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提供借鉴。 本版编辑 英国大学的行政管理一般是由参议会(Senate)负责,其权利和责任范围很大,从课程设置到人事安排,基本无一不管。参议会成员大多是大学内部资深学者和各部门领导。为了监督参议会合法使用其权利,大学往往会另立一个委员会,名称各异(如council或board),对参议会的各种建议作出最后决定,尤其在对大学财政预算方面有终决权。这类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从社会上请来的各种专家名流等。此外,英国各大学为扩大影响,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还会设立董事会等机构,其成员大多是该校著名校友或为学校提供过各种赞助的社会人士。 英国大学里地位最高、权利最大的是Vice-Chancellor,相当于美国大学里的President,也就是中文里的“校长”。这个职位一般由社会公开招聘,任职终身。Vice-Chancellor是大学的首席执政官,主持参议会的工作。Vice-Chancellor下面一般会设有三四位“副校长”,英文为Pro-Vice-Chancellor。他们通常是校内任命的学者,专门负责教学、科研、资产等,任期多为三四年。 导致对英国大学体制和职称误解的原因之一,是Vice-Chancellor一词中的Vice常被通译为“副”,但实际上在这里的意思是其拉丁文的原义,既“代表某人执行”。英国各大学往往会邀请社会名人,包括国王或皇室人员、著名政治家、文化界人士等,担任Chancellor。这一职位主要是象征性的,没有管理学校日常工作的责任。他们可以一人兼任几个大学的Chancellor,应当译为“名誉校长”。而Vice-Chancellor是代表Chancellor的最高执政官,也就是“校长”。香港、台湾、新加坡均采用以上译法。 和世界其它国家的大学一样,英国大学的教务由教务处负责,其领导为教务长,英文为Registrar。英国大学内部其它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只称Head,如财物主任HeadofFinance,房产科长HeadofEstates等。 历史悠久的牛津、剑桥等大学保留着“学院制”(college),这种学院不是学术机构,而是给教师、学生提供饮食、住房的地方,学院院长的英文称呼各种各样,如Master、Principal、President等,常常由著名教授兼任。 伦敦大学是联合制的。伦敦大学的所谓学院和牛津、剑桥的学院不同,实际上是独立的大学。英国大多数大学没有牛津、剑桥那样的学院,而是按学科分成不同Faculty。Faculty这个词也引起很多误译。此词在美国指大学职员,而在英国相当于中文的“学部”。 学部的最高领导称为Provost或Dean。学部内设有各种学科学院(College)或系(Department),如法学院LawSchool,商学院BusinessSchool,医学院MedicalSchool,教育学院SchoolofEducation等。学院院长称为HeadofSchool,系主任为HeadofDepartment。 由此可见,国内常常使用的college一词,在英国普通大学里很少使用。另外一个常用的词institute,在英国大学里指某些特定专业的研究所,这些研究所一般不招收本科生。英国还有一些艺术学院,享有大学地位,称为Academy。 目前英国大学内仍保留着两种不同的职称系统。老牌大学的教师分为四等,Lecturer讲师(内分A和B,B级比A级高)、SeniorLecturer高级讲师、Reader相当于副教授、Professor教授,没有美国的所谓AssistantProfessor和AssociateProfessor等称呼。在一些新的大学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4fb6a00cc175527072208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