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其基本宗旨是使优秀的考生能够接受本校的研究生教育。 一、申请者条件 1. 拟招生对象为2015级本科生和其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历。 2. 拟招生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正当履行社会职责,遵守规矩,重视学习成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创新能力及学科背景。 3. 拟招生对象必须满足学术背景、折衷得分和其他要求等条件。 二、招生科目 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等。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报名材料由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按规定向办公室上交报名材料。 四、考试安排 该校2020年统一招生考试安排为: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校学科综合素质考试。考试时间在2020年7月1日。 五、录取 1. 将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委员会于实施录取结果后发布录取名单或录取未满名单; 2. 录取考生通过登录网上信息系统,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校招生宣传章(不计入录取条件)、成绩单等。 六、入学体检 即将招生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该校招生入学体检。 七、报道 即将入学的考生应按招生录取时间报道,未按时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入学时应携带报道所需的相关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885715ccf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