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过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组织协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0年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有教育学院和文学院在职研究生两个学院;专业有:教育学、法学、科学学(含哲学)、社会学、文学(含历史学)、艺术学(含新闻学);攻读学位有学术学位和教育学位,主要招生类型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学位证书以及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有效期4年。 合肥师范学院在招生时,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方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战略,着力促进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坚持校企合作,规范研究生培养,加强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学校为实施科学发展战略,发挥学科专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招生对象:持有本科学历的在职大学毕业青年,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持续学习的意识; 二、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考试时间:2020年7月4日当天上午9:00(考试形式根据招生类别和专业不同而定); 四、录取方式:综合素质考核结果,分数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综合素质考核结果60%;学业考试成绩40%,根据考试条件统一组织考试; 五、学习方式:学习方式采用面授、自学及学科研究,使用教学资源有网络课件、电子档案等。 合肥师范学院的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分支机构或研究中心设立后,应当根据学校规定的各项考核办法,综合评价招生类别、专业及攻读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及素质,给予维持、提高、降低学位学历或取消批准的处理,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合肥师范学院多年来始终遵守科学规范,严格管理,积极改革,受到社会和学校的广泛认可。希望广大社会精英们能够看到本次招生简章,踊跃报名,努力投身教育事业,为社会发展和促进科技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016120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