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柏拉图——现象学观念论的形成与论证

时间:2023-02-18 08:23: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胡塞尔与柏拉图——现象学观念论的形成与论证 “有人用经验的类比来比较,有人以数学化的方式来比较。在柏拉图和胡塞尔的思想中,它们是两种不同的角度,它们强调了两种不同的现象学观念。”

哥白尼用天文学来解释物理现象,甚至可以说拉尔夫·胡塞尔也是一位天文学家,但是他和柏拉图的思想是不同的。哥白尼认为,宇宙是被物理定律所支配的,而胡塞尔的观点是宇宙的物理现象是由一种超越物理律的规律性力量支配的。

胡塞尔认为,宇宙的现象是由一种超越物理定律的自然力控制的,这种自然力有时会被物理定律所限制,有时会被非物理的规律所支配。他的“自然之变动”的理论把宇宙的现象划分为三种:动态力量、机械力和自然之变动。他认为自然之变动是实质性的,而机械力和动态力量是表象性的。

柏拉图则认为,宇宙的现象可以用数学来表达,而数学可以用逻辑步骤来论证,他提出了“形式理论”,认为形式是宇宙中最基本的成分。他认为宇宙是被一种超越逻辑运算的抽象形式(例如,如今社会科学中的“价值形式”)所支配的。这种形式的变化决定了宇宙的现象,而形式的变化又受到逻辑步骤的约束。

从上面可以看出,胡塞尔和柏拉图的现象学观念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们确实都是用不同的角度来解释宇宙的现


象。胡塞尔从物质角度出发,侧重于探究宇宙现象背后的不可见的自然力量,而柏拉图的现象学观点则重点在于抽象的形式,旨在探究物质现象背后的逻辑性原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a2568235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