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未必是无效婚姻--评新《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付琴; 廖瑜 【期刊名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年(卷),期】2002(023)012 【摘 要】从《婚姻法》第十条关于未到法定婚龄婚 ① 绝对无效的规定 ,到《司法解释》第八条关于无效婚姻在法定阻却事由消失后转变为有效婚姻的规定 ,反映了我国对无效婚姻的态度从侧重于法律的制裁性和严肃性 ,到侧重于法律的现实性和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转变。作者在肯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合理性的同时 ,指出其不足之处 ,以期进一步完善无效婚姻制度。 【总页数】4页(P181-184) 【作 者】付琴; 廖瑜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4; 西南民族学院法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4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55 【相关文献】 1.论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处理——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条 [J], 马忆南 2.夫妻间生育协议相关法律问题探讨——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 [J], 林雅 3.无效婚姻的补正——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八条 [J], 谢秀苑 4.聚焦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 [J], 谷军威 5.无效婚姻法律规范的冲突与协调——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最高法院相关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J], 贺丹青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ee871e2d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