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和和不锈钢业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执行日期 HH-ZD-RS 20140701 制定 人事行政部 宿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2014-7-1 批准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宿舍用水、用电,杜绝铺张浪费,使大家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2、宿舍用水标准: 2.1员工集体宿舍及夫妻房用水标准: 2.1.1夏季(5-9月份)用水标准为4吨/人; 2.1.2冬季(10-4月份)用水标准为3吨/人。 2.2管理宿舍不论夏季还是冬季用水标准统一为4吨/间。 3、宿舍用电标准: 3.1集体A类宿舍用电标准为: 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35度/间; 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25度/间。 3.1.3备注:A类集体宿舍指每个房间住宿人数在2人(含)以上的宿舍。 3.2集体B类宿舍用电标准为: 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25度/间; 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20度/间。 3.1.3备注:B类集体宿舍指每个房间住宿人数在2人以下的宿舍及夫妻房。 3.3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 3.3.1配有空调的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 3.3.1.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150度/间; 3.3.1.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60度/间。 3.3.2其余管理宿舍用电标准为: 3.3.2.1夏季(5-9月份)用电标准为60度/间; 3.3.2.2冬季(10-4月份)用电标准为40度/间。 4、用水、用电的相关规定 4.1每月月底(最后1天)由人力行政助理与公司电工一起到宿舍楼每个房间抄水、电表。 佛山市南海区和和不锈钢业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执行日期 HH-ZD-RS 20140701 制定 人事行政部 宿舍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2014-7-1 批准 4.2人力行政助理根据每间宿舍上月底度,再根据本月抄表度数计算出本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电、用水度数。 4.3人力行政助理根据公司规定的用水、用电标准,结合本月每间宿舍的实际用水、用电度数计算出每间宿舍当月用水、用电实际情况。 4.4人力行政助理每月5号前将上月每间宿舍的用水、用电情况汇总并张贴让员工核对是否正确。 4.5员工必须在2天内核对完毕,有问题及时到人力行政部查清楚,过期人力行政部将不予受理。 4.6员工核对完毕后,人力行政助理将上月宿舍用水、用电汇总表打印经人力行政经理签字后于每月10日准时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5、用水、用电、扣款规定: 超过公司规定的用水、用电标准的宿舍,超出部分由该宿舍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在当月工资中给予扣除。 6、水、电收费标准: 6.1公司对用水收费标准按3.5元/吨收取,若水利部门水价调幅过大时,公司亦作相应调整。 6.2公司对用电收费标准按0.8元/度收取,若电力部门电价调幅过大时,公司亦作相应调整。 7、备注: 7.1此规定从2014年7月1日正式执行。 7.2此规定的解释权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 制定日期 2014/6/15 版本 2.0 页数 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ae640bcf90f76c661371a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