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考核细则 财务工作考核细则 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校舍维修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制订并上墙率达100%计15分,缺一项得7分,缺两项得4分,缺三项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看档案与实地验证 二、报帐工作 按要求成立***理财小组,设立一名报帐员,学校帐务做到日清月结,并在每月6号前报帐(节假日顺延)得25分;不按时记10分,每月在10号后(不含10日)报帐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看报帐记录 三、预算编制 制订教育经费预算计划和分月制订公用经费使用计划达100%记15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记分: ①收入预算不完全不得分; ②赤字预算不得分; ③不含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扣5分。 评估办法:核查预算编制计划表和报帐资金结算表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按程序操作,及时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并及时公示记8分;未按程序操作不得分;未按指标数和标准发放到位不得分,发放不及时扣4分,未公示的扣4分。 评估方法:座谈师生,调查家长 五、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规范、无假发票、无小金库得15分。 2、私设小金库或票据不真实或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不得分。 3、有票据不规范一例扣减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4、审批手续不完备一例扣减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5、开支未按规定范围和标准一例扣5分,直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6、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补贴或奖金不得分。 评估办法:查阅资料,核查帐目 六、校舍维修 1、没有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每年至少办一件让大家看得见、体会好的实事,做好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校要依据《黄梅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按时完成当年校舍维修任务得15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本项不记分。 七、布局调整 按时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的得7分,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完成任务不及时的扣3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0be85931126edb6f1a10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