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考核细则 清水县贾川乡学校财务考核细则 (本细则经学区2013年10月31日教代会讨论修订) 项目 考核内容 1、收费项目公示,符合政策规定。 2、按规定出具票据,填写规范。 教育3、无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无搭车收费收费。 (20分) 4、学校、教师未组织学生购买经县教体局、新华书店审核以外的教辅资料。 5、无违规组织学生收费补课费。 1、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审核。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防止资金流失。 3、财务帐目设置齐全。 4、支出票据规范、真实,签字真实、完善。 财务5、未私设小金库,无坐收坐支现象。 管理(306、设备购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分) 7、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无乱用资金现象。 8、5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统一审批。 9、1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直接支付现金现象 10、财务档案装订规范,保管完善。 权重 4 4 存在问题 得分 4 4 4 2 1 2 2 5 5 4 4 5 163 学校财务考核细则 1、设置固定资产台帐。 2、帐物一一对应。 3、资产保管完善,故意损坏或使用不规范损坏有赔偿,正常损坏有报废、报损审批手续。 4、每次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能及时入帐。 5、调拨和下拨的固定资产能及时入帐。 财产管理6、每季度能按要求上报固定资产台帐(30和季报表。 分) 7、建立了低值易耗物品台帐。 8、5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物品领取有总务、校领导的审批。 9、低值易耗物品库存清楚,摆放整齐有序。 10、电脑、宽带、打印机等共享资源放置在办公室等,利于教师使用,无放置在校园长室现象。 1、教职工对财产、财经管理满意度高。 2、每学期结束后能对公用经费、学前财务保育费、政府采购物资等进行公示,要公开有公示明细帐,公示明细帐上要有教职(20工的签字及对财产、财经管理的意见和分) 建议。 3、能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公示。 3 3 3 3 3 3 3 3 3 3 5 10 5 合计 100 16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27566fe7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