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延期补充协议 甲方:张三 乙方:李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2013年6月1日—2014年5月31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2013年6月1日起计算)。 (5)乙方以XX项目,面积为XX㎡,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2015年5月31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0ed0c5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