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恩海高科厂区施工承包工期延期补充协议 发包方:深圳恩海光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湛江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恩海高科厂区施工承包工期延迟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航空路001号。本工程用地面积7855.52m²。总建筑面积为32305.0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135.39㎡,地下建筑面积为11169.68m2。 二、工程形象进度: 开工准备阶段 三、 工期延误原因: 1、开工前期由于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办理,无法依照原合同开工日期进行施工。 四、工期延误时间: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确认,原合同开工日期2014年6月20日顺延至2014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9日。 五、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随意编辑 精品文档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随意编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e77866e0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