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应该怎么签合同 临时工怎么签合同? 自从《劳动法》实施以来,就没有所谓的临时工。相反,在《劳动法》第20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某项工作”中,有完成某项工作的合同工。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 需要指出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形式仅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证据。 其次。书面形式并非体现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国家意志。纯粹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其作用还在于使得劳动合同鉴证环节更为便捷。 此外,还可以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非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作出规定,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违反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为可行的方案就是,将书面形式看做用于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而并非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惟一形式。除了书面形式之外,还可以订立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劳动合同,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 从本质上讲,中国的《劳动合同法》也将书面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意思是,如果劳动合同不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当然不是无效的,但是有一段时间要求双方在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这表明书面形式不是劳动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之间约定的开始由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时起超过1个月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对用人单位采取惩罚措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即第1L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聘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为一般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进一步证明了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 如果工人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中国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实际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必须经过充分协商后自愿签订。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我们的在线律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ca2ebd397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