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 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 (市)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清算过程: 1、因 (市)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决定解散原因,公司于 年 月 日经股东决定解散 (市)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成员为: 、 、 、 、 、 、 ,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 年 月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刊登了公告。 二、合作社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 1 - 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算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全体股东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1f934e6d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