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作业名称:如何正确认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问题? 作业要求: 请根据以下材料作答 财务监控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讲,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控机制可以划分为内部财务监控机制和外部财务监控机制两部分。公司内部的财务监控主要由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等监控主体来实施。与外部监控相比,内部监控不仅成本最低,而且可以弥补外部监控主体事后被动监控的缺陷,能在事中、事前主动监控,从全方位维护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如果内部财务监控失效,公司不良行为就会给各利益相关方造成巨大的损失。目前,从监控结构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监控已经比较完善,从股东大会、董事会到监事会,从各专业委员会到独立董事,财务监控组织体系非常齐全。然而,就是在这种完善的监控结构下,上市公司依然发生各种财务失控事件。 请你从可能的角度提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1.请以小论文的格式书写。 2.说明你所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3.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以内。 4.条理清晰,逻辑分明。 5.该命题作业是开放性问题,请自己独立思考,严禁抄袭。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问题 财务监控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虽然从监控结构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监控已经比较完善,但是上市公司依然发生各种财务失控事件。 内部财务监控机制实现目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以股票全流通实现各股东财务目标协同化。二提高监事会的地位,保证其财务监控作用的发挥。三强化独立董事的财务监控职权与作用。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之间应相互沟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使独立董事起到平衡上市公司大小股东之间利益的作用,重点监控大股东,健全和改善董事会运作机制;监事会目前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监控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公司股东、实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并监督公司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在可预见的将来,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将同时并存发展。可见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不应也不会相互削弱或取代。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职权中,也有独立董事不具备的。监事会的特定职权,实际上是明确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中的监督重点是监督董事、经理遵守法规特别是执行公司 章程财务制度方面的情况,看董事、经理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就是说,即使是独立董事,如果其没有按规定程序行事,监事会亦可监督,如果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而强调自身利益,监事会应该监督。 在现行制度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有较多的相同的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等,这些职权都是他们在开展工作时应该具备的,进一步探讨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的问题,应该把握两条基本原则,即:根据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划分各自的职权范围,使两种监控方式能够相辅相成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监控效率;在保持公司财务监控平衡的前提下,实现独立董事制度对监事会制度的有效补充,以不断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监控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09a4e7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