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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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1学院设置财务处,统一管理全院各项财务工作。会计主管人员及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处直属院长领导。

2学院实行一级财务核算.学院一切经济活动归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学院后勤社会化部门的经济核算由财务处派专人管理。

二、实行预算管理 1学院实行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并于年终出具财务决算报告.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收入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培训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教学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经费支出、基建投资支出、其他支出等。

2、每年9月先由各部门编报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计划;10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的申报计划,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草案,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定稿后由院长提交院董事会批准执行。

3、实行财务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在预算额度内,由院长授权分管副院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归口审批.单项支出金额在 1万元以上的,还须分管财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4预算经费支出须与预算目标挂钩。各部门根据预算指标,按工作进程、间进度均衡用款,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如有特殊情况须超进度用款,或对未列入预算确须追加的经费,在10万元以下须经院长(或院长委托分管副院长)批准,10万元以上须经院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单项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5、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勤俭办事业的原则,从严控制、从紧安排,财务处每月要将预算执行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向各部门通报,避免产生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 1加强对各项费用开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凡在财务处结算、报销的经费,每张单据须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由财务处有关人员对单据进行审核、签字,报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实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舞弊,管支票的人不得兼管印鉴。

3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电算会计主管由处领导担任,负责协调和管理整个会计电算化工作。财务处工作人员应按密码和操作权限操作,出纳人员不得编制凭证,不得兼管稽核,明确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职责和权限,以及限制条件,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4、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不得做假帐.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对院董事会和院长负责,不得随意泄漏财务会计资料和财务信息等。

5、建立票据登记、领用、签发管理制度,必须连号登记,不能缺号。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处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学院负责人监交,按规定进行帐目核对、财产清点等工作;编制移交清册,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


面说明;计算机操作人员办理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在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6、财务处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法》管理好财务档案。对各种凭证、帐簿、报表及有关合同、计划等重要文件、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归集、整,妥善保管.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交学院档案室保管,不得丢失损坏、改、随意销毁,违者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收费管理

1、学院一切收入必须按收费管理制度全额入帐,严禁私设小金库。为了鼓励教学、科研活动的开展,可以对各部门的创收收入单设资金项目进行核算管理。

2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项收费必须使用合法收据.充分运用高校学生收费系统,及时反映收费信息,并与学生处及各系部配合,及时清收欠费。

3、学生新学年开学报到时须提前做好收费准备,并通知学生准备资金. 五、财务监督和审计

1财务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和检查工作。要按月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报院长和董事会审核。年终要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报院长和董事会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接受董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2财务处要对预算执行情况按月报告院长.年末对各系、各部门的预算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报院长和董事会审核。

3学院每年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对学院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财务处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真实的帐册和凭证。严禁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等违法行为。

4、在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理等经济业务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购置固定资产入账时要检查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供货发票、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并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批才能报销入账;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要检查该项固定资产是否具备报废条件,资产使用部门的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意见、专家鉴定及处置意见,然后才能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5、为保证学院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处牵头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总务处资产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最少每年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并核对帐目。

六、投资和融资管理

1、学院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资或投资举办校办产业必须经董事会研究批准.

2、学院购买股票、基金等投资类金融产品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3能够为学院增加收益或减少利息支出的非投资性的理财业务由院长批准。鼓励财务处积极理财,为学院增收节支。

4学院运营资金发生困难需要融资时,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由院行政研究确定,报董事长批准。

七、收益和分配管理

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后,财务处要按照《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度》的规定,对净收益提出分配方案(或亏损弥补方案),报董事会研究审批,并进行相关的资金分配和帐务处理。

八、学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院长或有关部门要向教职工代表报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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