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工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纪律检查、纪律监督和实施纪律处分的具体业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为了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健全纪律检查、纪律监督和实施纪律处分的规范化工作,本文通过详细阐述纪律检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便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弘扬廉洁文化,严明工作纪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纪律检查和监督范围 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工作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的,以申诉、检举、督办、检查、调查等方式,对党及政府决策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法规,以及公开发表的意见,对党的纪律和政治纪律的执行(包括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全党的廉洁从政行为,以及纪律处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纪律检查和监督方式 1.诉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自己遭受的政治纪律或者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申诉,以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介入处理的工作。 2.举 检举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有关当事人违反政治纪律、 - 1 - 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按照规定将有关问题书面检举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工作。 3.办 督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书面投诉、检举,对党及政府决策、制定和执行的政策法规,党及国家机关纪律和政治纪律的执行,以及全党的廉洁从政行为,进行查办的工作。 4.查 检查是指纪委、监察委等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的要求,对相关对象的纪律违纪行为进行检查,了解其是否构成违纪行为的工作。 5.查 调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等,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以便查清违纪行为的真实情况,以便维护社会公正。 三、纪律检查和监督程序 1.发现早查处 纪律检查和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查处”的原则,要尽早发现违纪行为,在确定其存在违纪行为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拖延处理。 2. 依法办案 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要依法办案。对于疑似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发现,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对于疑似构成违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a5d486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