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句委发(2020)46号文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镇江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镇x人〔20XX〕45号)《关于修改<镇江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镇人社发〔20XX〕36号)精神,按照《中共句容市委、句容市人民x府关于深化句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句委发〔20XX〕29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目标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科学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激发教师潜力,确保教师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发展。探索尝试“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教师退出机制,从而实现人岗相适,能力与薪酬匹配。 二、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学校在编职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实施对象 竞聘未能上岗、拒绝参加竞聘、考核不合格或签订聘用合同后达不到聘任岗位要求、不服从岗位统筹调剂等原因不能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实施形式 转岗、待岗学习、解聘和辞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f71c1e5b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