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重要提示及填表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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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 办理依据:《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 办理部门:市人口结构办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或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准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还须准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主创业满一年的毕业生须准备营业执照; ① 准予许可 确认落户地址: 申请人拟落户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落户地址确认单》;拟落户直系亲属家中的须持与亲属家庭关系证明到亲属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同意落户意见书》;拟落户工作地的用人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落户申请书到工作地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引进人才落户同意意见书》;拟落户配偶户口的,须准备配偶《户口簿》;拟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网上申请: 注册并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并在详细阅读“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中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填表说明”及“特别提示”之后填写“大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并在准确提交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申请人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平台”并点击“办件查询”对申请状态进行查询;如出现结果,则可点击办件查询窗口中的“户口核准”按键,之后点击左侧一列栏内的“申报表单”查看申请表内容和人口结构办的审核意见;(如超过规定工作日仍处于“待预审”状态,请携带相关手续至人口结构办窗口咨询。) 根据审核意见先办理《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之后持相关手续(参考窗口接件手续)和所打印的《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直接到拟落户公安(边防)派出所(不需要到人口结构办)办理 预约时间之后,携带手续至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通常手续: 1.打印“大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个人未婚声明》公证书; 5.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录(聘)用手续; 7.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8.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落户地址确认单》;《同意落户意见书》、亲属家户口簿;《引进人才同意落户意见书》;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 10.随迁未婚子女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原始出生凭证或法医物证鉴定书、《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准予生育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费收据;超过18周岁初、高中学生须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11.随迁配偶、未婚子女有职业的提交在连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无职业的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人口除外); 12.其他相关材料。 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在国(境)外取得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须先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件 窗 口 接 毕业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的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先携带相关手续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后再到我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合路119号)办理学历认证;技工院校毕业生,须先到窗口审核后到大连就业培训管理中心技工教研室(白云山庄13号)进行鉴定。 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无法确认的,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考试,取得由大连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调入的公务员须准备《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准备《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调入的公务员须准备《公务员转任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审批表》;调入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准备《大连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调动报告表》; 高端人才须准备相应的职称(荣誉)证书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进、出站工作的博士后须准备《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介绍信》; 具有国家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市政机关录(调)入人员落户 不予许可 (参照左侧划线内容查看审核意见) 至 拟 落 户 派 出 所 办 理 落 户 待符合条件或核准信息后可重新申请。 高端人才及进出站博士后 进出站工作的博士后无需打印并填写申请表,直接携带相关手续至窗口办理即可。 特别说明:1.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2.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种仅限于《大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申请人须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落户新区除外)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3.凭国家职业资格落户的女职工以及女中专毕业生其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视其余女性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 特别说明:电子监察系统滚动公示中的“申报日期”是申报人网上申报后经过约15个工作日预审的“窗口接件”日期, 不是网上申报当天的日期。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时间的先后进行办理,不同的申报类别、办事人填表的完整准确程度以及材料是否齐全都会影响具体办理时间,希望广大申报人给予理解,同时也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和填表说明,为办理过程节省时间,避免重复申报。 1.请牢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出现申请信息无法查询的情况。 2.请务必首先仔细查看和阅读《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大连市引进人才办理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和〈《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表说明),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落户程序。 3. 申请之后的办理程序请以人口结构办的审核意见为准,内容为“2日内至窗口办理”的《窗口接件通知书》不做参考。申请状态为“准予许可”的毕业生,在准予许可后直接至派出所办理即可。 由于网络数据存在有效期,请尽量在申请通过以后一个月之内办理,以免出现数据作废的情况。附件清单中的任何手续均无需上传。 4.仍处于两年择业期内且户口在原籍的辽宁省内生源地毕业生,如果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则按照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办理,且需要在备注里注明“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且未参加改派”并在窗口现场办理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5.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第二十条的高端人才,网上下载《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携带此表及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各1套,直接到市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无需网上申请; 引进人才落户要求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含在职学历,请在申请时填写非在职的普通全日制学历; 进出站博士后无需申请和填表,直接携带相关手续(具体请参照《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所需手续》中的相关手续第八条)至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即可。 6.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准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先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 凭中级或以上职称申请落户的申请人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509室)办理学历核实认证;电话:84623384. 技工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大连就业培训管理中心技工教研室(白云山庄13号)进行鉴定。电话:84369128. 在大连以外地区取得取得四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需要符合当地的报考条件,并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取得四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无法确认的,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考试,取得由大连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进行网上申请落户。 7.落户申请因为某些问题被退回,状态显示为“不予许可”审核人员会在申请表中审核意见一栏里准确说明申请存在的问题。请点击“办件查询”栏目内的“户口核准”,之后选择新出现页面左侧竖列中的“申报表单”,即可查看已填写信息及人口结构办审核意见。 8.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gsxt.lngs.gov.cn/saicpub/)可查且注册地为大连主城区或新市区,则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否则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夫妻2人均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只需其中一人填表申请即可。 10.预约时间的方法:登录网站后,点击“办件查询”按键,会出现您目前的申请状态;之后点击“预约时间”,选择日期之后点击“查询”按键,会弹出新窗口,显示日期分为“上午/下午”。每一个对应的上下午时期后均有“点我预约”按键,选择相应日期的相应按键按下即可。成功后会出现,“预约成功”的提示字样。 11.窗口接件之后,未婚申请人需要出具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起至今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并在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至窗口办理。否则需要重新出具。 12.窗口接件之后,从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至窗口办理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否则必须出具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如果工作单位在辽宁省缴纳养老保险,则必须出具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缴费明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至窗口办理。(随迁有职业配偶必须提供社保明细) 13.大连市人口结构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楼。 网络申请方面的问题可通过网站咨询或致电62273575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00b6a6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