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政法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招生简章 一、财务管理专业简介 财务管理专业是山东政法学院特色专业之一,也是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之一。主要是培养具有管理学、理财学、经济学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与企业理财。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以“懂财务会计的法律人”为指引,将财务会计学与法学相融合,使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学好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会计、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成为兼具法学与财务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依托于山东政法学院的法学学科优势和山东政法学院商学院的财务管理、国际贸易、经济学等特色学科,形成了法律与经济管理相互协调,理论与实践相互补充的人才培养体系。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高等数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与成本会计、统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法务会计、司法会计鉴定等。 二、培养模式 1、招生计划: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教育单独编班,招收学生60人。 2、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由商学院统一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的所在院系部的一切关系。 三、选拔方式 1、招生对象 修读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为学校2012级非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且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均考核合格。 2、报名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和《山东政法学院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学生报名,由商学院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3.录取交费注册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考试情况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录取名单于2013年6月20日予以公布。录取学生于6月21日和22日到学校财务处交学费,到商学院进行注册。 4.开课计划 学制两年半,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利用周五7-10节、周日和寒暑假1-2周时间上课。修读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的学生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四、收费标准 山东政法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每学分为80元,共53学分,合计4240元,本学期交费1040元。重修、补考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类别及授予学位 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教育的学习,并在原专业获得学位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1562b55ef7ba0d4a733b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