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酒店副总担任,以协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办负责。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总经办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见附件一)进行妥善处置。 六、酒店劳动安全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 3、 听取各部门安全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 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 员工安全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负责。 十一、 总经办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总经办存档。 十三、各岗位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 汇编等. 十四、总经办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总经办,由安全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五、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总经办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财务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总经办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关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十七、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48d962a7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