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顺规范机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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捋顺规范机关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依据《会计法》和区有关财务管理要求,本着厉行节约、规范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制度适用范围是局机关财务部门及各科室。 二、严格财务审批报帐程序。全局财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单据必须经主管财务局长签批,否则不予报销。对涉及重大开支问题,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审批。

三、费用支出管理

1、各科室招待外来人员,需要到外就餐时,必须事先经主管局长批准。

2、各科室招待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购买水果,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批准。

3、各科室急需订阅有关报刊资料或购置办公用品等日常开支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涉及钱财物,必须一事一结,一帐一清,及时结算,不能积压。

五、凡需外出开会、培训、学习的,必须持主办单位书面通知,并凭通知经主管局长审批,方可借支差旅费。

六、现金管理






1、财务部门,根据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现金的安全保管工作,严格按规定限额留用备用金,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上交银行保管。

2、巨额现金要当日发放完毕,未发出的现金要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管。

3、凡因公需借现金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清用途、金额,经主管财务局长签字方可借款。事后,要及时结算,原则上前帐未清不得再借。个人因私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七、支票管理

1、财务部门的支票、印鉴要设专人分开管理。任何人使用支票,一律填写支票领用单,经主管财务局长签字方可领用。

2、转帐支票必须写明签发日期、支付用途、金额,不得随身携带未填写金额、用途的支票,不得提前在支票上盖章。

3、为保证现金安全,防止现金流量过大,凡超出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八、会计档案管理

为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财务部门在每年年终时,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上一年度的会计资料,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及时移交到局档案管理部门。

九、财务收支报告

财务人员应按照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按计划编制预决算,报送各种报表。每季度向局务会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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