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联系人: 电话: 1 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注册年月 企业类型 (内资/外资) 基本情况 产业方向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软件信息 □医疗医药 □智能制造与新材料 □互联网 □金融 □高端服务 □其他 主营业务 建设地点 企业简介 来高新区后的总投资(厂房、研发等) 管委会议研究 时间及批次 / 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总额 《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红工办字〔2018〕29号):对挂牌、上市企业,自企业挂牌、上市当年起,连续5年予以银行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为当年贷款利息总额度的20%,每家企业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适用政策或协议条文 《关于印发<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高新经发促〔2019〕47号):对已上市、拟上市、挂牌企业的银行贷款给予补贴,其中上市企业贴息比例为20%;拟上市企业贴息比例为17%;新三板挂牌企业贴息比例为15%;四板、中证挂牌企业贴息比例为10%。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xxx企业累计偿还利息xx万元,现申申请资金内容及金额 请贴息补助xx万元。 注:请各企业对应相关政策条文,选择符合自家企业的贴息比率进行填报与计算。 招商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经发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31f93364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