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物流金融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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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与演进 ——中西方物流金融的发展轨迹 2008-7-24 □ 冯李汪物流金融工作室 栏目主办:现代物流报社、中国科学院预测研究中心栏目协办: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物流管理系作者:汪寿阳、冯耕中、李毅学 以存货作为质押物获取贷款的商业行为在我国古代就已有之。 宋朝王安石变法中就成立了京都市易务,明确规定商家可用存货作为抵押向官方借钱,半年付息一分,或一年付两分。 西方早在巴比伦与希腊时期也有这样的商业行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在西方19世纪中叶左右已初具规模,至20世纪初,业务还随着经验的积累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范,其中美国更是颁布了统一的仓单法案,明确了仓单标准,建立了社会化的仓单系统,增强了存货的流通性,促使了业务进一步的发展。 既然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历史如此悠久,那么究竟是什么使这一业务最近发生了质变,涅 成为物流金融创新模式而备受国内业界的关注?同时,我们也想知道,物流金融在国外的发展情况究竟怎样,将来又会走向何处?国外业务的发展与我们国家的发展有什么样的区别,对我们国家有什么样的启示性作用,而我们国家业务的特色究竟又是什么? 要深刻理解这些,就必须深入剖析物流金融业务在中西方不同的发展轨迹。 1 水到渠成——演进式的西方物流金融发展轨迹 物流金融必然是以物的流动为核心,所以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始终是物流金融的核心环节,没有存货的流动,没有针对存货的融资,无从谈起物流金融,因此,西方物流发展循序渐进的模式决定了西方物流金融演进式的发展轨迹,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物流金融的发展。 纵观西方(以美国为例)物流金融的发展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出现在19世纪中前期,这一时期的物流金融只有单环节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物流企业的参与有限,业务监管较为机械。 在这一时期,由于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仓储行业的形成,物流仓储企业开始参与存货质押业务,仓储企业的参与改变了传统质押业务中银行与借款企业的两方关系,也极大地改善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效率,因此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获得了较大发展并初具规模。 在这一时期,银行将借款企业质押的存货放在物流仓储企业的仓库储存,物流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参与这一业务,但大多限于给质押存货提供简单的仓储服务。由于物流企业的参与程度有限,此时银行采取的监控方式多以一次性的静态质押为主,即将质押存货冻结,等到合同期满,借款企业偿还欠款后才予以解冻,因此对企业运营的支持力度较低。 第二个时期由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时期的物流金融仍以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主但已开始辅之以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有机配合,物流企业也开始深度参与,业务监管变得灵活。 由于有了物流仓储企业的丰富经验和规范操作,这一时期业务质押的存货品种大幅度拓宽,涵盖面包括农产品、原材料、产成品等;而融资对象,也从初期的农场主,扩展到了批发零售型的流通型企业,并进而扩展到了制造型的企业。在这一时期,应收账款与存货有机结合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日益得到重视,因此,开展的存货融资业务也要求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有效配合。 这一时期的监控方式由于物流仓储企业的参与,从初期的静态质押形式,发展到了动态质押形式,这样借款企业就可以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通过交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来用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从而有效地支持了企业的运作。 但由于这一时期仍然处于传统的工业化时代,其市场环境变化慢,市场竞争不激烈,企业对物流流转的速度要求不是很高,因此物流运行的效率和在供应链上无缝集成的程度较低,对资金流实时配合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此时,物流金融融资范围仍然局限于单个企业而没有扩展到整个供应链整体。 第三个时期由20世纪80年代一直到现在。由于供应链时代的到来,这一时期的物流金融必须在整个供应链链条上进行运作,因此存货质押融资已经要和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其他的融资形式,甚至要和结算、保险等金融活动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物流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无缝化运行。这就要求物流企业深度参与甚至主导物流金融业务,来有效沟通银行与借款企业的联系,成为供应链上物流与资金流运作的 “超级管家”,这也正是我们所谈及的西方物流金融现阶段的创新特色。 在这一时期,融资方的眼睛始终是盯着物流的,第一还款来源主要依靠产品的自偿性,即依靠供应链上物资的快速流动变现为现金来偿还贷款,因此,贷款时融资方更加关注的将是供应链条所附载的交易信息,例如交易产品的供求关系、质押产品的价格波动趋势、交易对手的信誉和实力以及整体供应链条的风险等。这一时期物流金融的监控模式不会影响供应链运作,利润之流因此源源不断,而且因为物流企业深度参与,融资方不仅愿意且有能力盯住供应链上的物流及相关的资金流,因此保证了贷款的安全。 这一时期西方物流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主要是秉承 “物流为主,金融为辅”的理念,根据物流流动的需求来尽量配置资金,物流发展怎样,金融配置就应随之到位。按照这一逻辑也可以看出西方物流金融现阶段为什么越来越呈现出全程化、组合性和客户化的特征,因为这实在是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趋势使然。 综上可见,西方物流金融的发展从简单到复杂、从机械到灵活、从单环节到多环节直至全程化,并最终形成现阶段的创新特色,都是因为西方物流演进模式的影响而水到渠成。 2 因势利导——跨越式的中国物流金融发展轨迹 得益于现代物流在我们国家的跨越式发展,自1999年中储开展我国第一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以来,近十年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在许多方面甚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呈现了明显的跨越式特征。 这种跨越式发展,使得我们国家物流金融业务的创新性特色表现得非常明显,也使得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轨迹泾渭分明。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很少参与基于存货的质押业务,商业银行因此对质押存货的价值、品质、销售状况等缺乏足够的信息,对质押存货的运营控制缺少专业的经验和技能,于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开展这一业务较为谨慎,造成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没有形成规模,中小企业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被大量闲置。 而自1999年中国储运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后,发展到现在,中国储运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2006年1~10月,完成的质押贷款额度达111亿元。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广东发展银行还在广州举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产品推介会”,会议宣布将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10城市试点推广“物流银行”来开展物流金融业务。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更是公布了与世界银行的重要合作项目“中国信贷人权利的法律保护”的总报告,明确指出开展动产担保模式的物流金融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并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策略。2006年5月,深发展银行在总结广州分行的“能源金融”、佛山分行的 “有色金融”,上海分行的 “汽车金融”和大连分行的 “粮食金融”经验后,正式提出了 “供应链金融”的战略,意图将深发展打造成为从事贸易融资和物流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 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实施,业务的制度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可以说,近十年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展很快,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对比国外的发展状况,我国的物流金融在现阶段呈现了自身的特色:一是由于物流金融在我国的跨越式发展,使我国在短短的十年经历了西方200多年走过的历程,因此我们国家物流金融业务呈现了不均衡的发展态势,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明显领先内地,形成了初级、中级与高级等多种形式物流金融业务在我国共存的格局;二是由于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现阶段不能像西方一样进行混业经营,这样,由大型物流仓储企业、银行和借款企业三方合作的物流金融商业模式在现阶段的中国就比较适合;三是现阶段以现货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的中国特色的流通机制,也决定了许多物流金融业务依托现货交易市场开展的格局。 从我国物流金融的特点来看,今后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借鉴西方发展的经验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金融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挑战,包括制度与行业环境的完善、业务标准的制定、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以及适合我国的创新性产品的开发等等。勇于面对这些挑战,并利用物流金融的多赢性质充分调动政府、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研究机构以及供应链上企业的热情,物流金融在我们国家就会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综上可见,物流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呈明显的跨越式特征,有些创新业务已经在短短的10年内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这都得益于市场经济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今后只要能有效消除各种发展障碍,我国的物流金融必然能够借助市场经济的潮流和物流金融本身的魅力,因势利导,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3bae39753231126edb6f1aff00bed5b8f37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