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2011)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1.01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 2011年1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我省技术创新能力,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黔经信办[2011]号)和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贵州省技术创新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引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开发、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建设以及产品质量提升的资金。 1 / 3 (一)推动技术开发。重点支持企业面向工业经济发展,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的项目。 (二)促进技术产业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结构调整的项目。 (三)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建有利于促进关键技术突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的项目。 (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攻关、提高实物质量水平、提升质量保证能力而达到产品质量大幅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第三条 贵州省技术创新资金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扶优扶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省技术创新资金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省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并编制下达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牵头组织验收。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预算管理,会审下达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省经信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追踪问效。 第四条 省技术创新资金要按照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应用,重点解决产业或行业的共性、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101bde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