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管理体制内涵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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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管理体制内涵及发展

摘要:水资源是生命之源,其利用和保护工作一直备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水资源能否得到可持续利用与河道治理工作息息相关,基于此,必须要加强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此来保证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而河长制管理体制的应用就是一种必然趋势。本文将探讨河长制管理体制的优势所在,并结合当前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河长制发展的有效对策,希望能够促进河长制管理体制的推广应用,将河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从而为水污染治理以及水环境改善的长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河长制;管理体制;优势;发展对策

引言:现阶段,河道治理工作进入了全新的阶段,河长制管理体制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愈发广泛,给河道治理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勃勃生机,取得了极为突出的工作成效。然而当前河长制管理体制并非十分的完善,其存在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务之急是要弥补河长制管理体制的缺陷和不足,使之真正发挥出对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相关单位和部门能够形成整体合力,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多方合作,致力于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贡献最大的力量,从而为环境工程建设的顺利高效开展添砖加瓦。 一、河长制管理体制的优势

第一,河长制管理体制的应用使得河长对于河道状况、水质情况的把握更加精准,通过对河道现存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方案,能够让河道治理工作得以规范有序的开展,水环境也能得到根本的改善。第二,河长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他们会实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职责,有效防范了部分单位推卸责任或者多头管理等不良问题的发生,河道治理工作效果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第三,河道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对于河道的监督和管理不可懈怠,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都是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应用河长制能够让各方对自身职责更加明确,还能保证技术和资金的持续注入,河道治理工作将获得来自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第四,河长制的实行使得河道真正得到了综合性的治理,水污染问题得到了有力遏制,水生态系统恢复了平衡,给人们创建了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人们也会由衷的产生幸福感。 二、河长制发展现状

最早应用河长制的省份是江苏省,早在2007年江苏省就率先实行了河长制,将河道治理工作与河长的政绩直接挂钩,此举大大增强了河长的责任意识,使之对河道治理工作保持着较高的热情,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将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开创了河道治理工作的新格局。现如今河长制已经在我国多个省份中得到推广应用,建立了以党政干部、政协领导为河长,水利、环保、发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新机制,甚至有些地区还实行了双河长制,省级领导和市级领导分工合作,对河道进行巡查、监督和治理,促使河道治理工作朝着法制化、标准化的方向全面迈进,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三、河长制管理体制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职责非法定

河长的具体职责难以明确一直是制约河长制管理体制应用的关键要素,除了少数几个地区有着明确的政策法规详细说明了河长职责以外,大部分地区的河长都是临危受命,没有将河道治理工作当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开展,导致河长的工作积极性被大大打消,河道治理工作的落实也成为了难题。


2、权责不对等

关于河长的人选普遍存在争议,有些地区的河长是由乡镇领导和村委会干部担任的,可谓是人微言轻,在开展河道治理工作时他们下达的指令很难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同和支持,不但不能让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相互配合,而且资金的使用也受到了多方的掣肘,致使河长权力被架空,河道治理工作也陷入了困境。 3、协同机制失灵

由于参与河道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较多,他们通常都会从自身利益角度进行考量,因此相关部门之间很难保持协同合作,河道治理工作效果也呈现出了不良状态。此外,社会公众在河道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较低,他们不能认识到河道治理与自身利益的密切相关性,经常会将垃圾直接丢弃在河道中,如果这种行为不能加以制止,那么河道清淤就是白费功夫,河道治理工作也会流于形式。 4、考核欠科学

通过加强对河长的考核能够让河长在河道治理工作中保持较高的积极性,他们也会竭尽全力的解决河道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然而从当前河长考核现状来看过于看重水质改善效果,殊不知这并非短期内可以达成的目标,难以调动河长治理河道的热情,意味着当前所用的考核指标缺乏科学性,关于考核机制的完善势在必行。

四、河长制推进对策

1、加强与现行水治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衔接

河长制的应用体现了各级领导对于河道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巨大决心,而现行的水治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是在长期实践工作中总结而成的,具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在河长制具体实行过程中需要与我国现行的水环境治理法律法规结合到一起,积极借鉴以往水环境治理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强对河长制管理体制的更新和完善,尤其是关于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都要加以详细论述,以免出现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这样河长制管理体制才能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效用,对于河湖健康的维护以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目标都能够得以实现。 2、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

河长制着重强调了地方党政负责人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具有着重大责任,为了进一步推动河长制的落实,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度。各地区应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实施河长制的相关政策,按照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的要求,对河长和职能部门的权责予以详细划分,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其他责任,避免职责不清、权限不明而出现追究责任时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为河道治理工作目标的达成提供保障。 3科学建立考核机制

由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破除柿子捡软的捏的倾向,直接锁定考核对象。但也要注意提高问责的科学合理性,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问责,采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就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河湖开发建设工作中要将河湖保护政策措施置于首位,一旦对河湖环境造成损害会追责终身。新一轮河长制考核要充分总结已有经验教训,把握好尺度,切实落实好责任,公平合理,奖优罚劣。

4、鼓励公众参与河长制

一般来说,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他们才是维护河湖健康的中坚力量,公众既可通过参与维护自身的涉水、


涉河权益,也可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督促其自觉履行相应的职责。因此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更好发挥河长制的价值功能。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河湖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要让社会公众认识到河湖保护与每个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公众的思想意识就会发生转变,其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就会被最大程度的调动起来,以此来促进河长制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

结语:综上所述,河长制管理体制的实施对于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然而当前河长制管理体制实行过程中仍然有着不少的问题亟待得到解决,需要加强与现行水治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机制,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从而为河长制管理体制的长效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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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龙飞,俞侃,禹滨.浙江省河长制工作的实践和探索[J].水资源开发与管.201906

[3]王龚博,于忠华,卢宁川.河长制管理实施成效分析与展望[J].环境科学与管.20190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f4cdb5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