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拟定的,旨在规范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确保基层工会的正常运转。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由云南省各级工会,及云南省基层工会所属各级会员组织经费收支所发生的一切活动。 二、经费来源 1、工会收取会员经费; 2、政府预算拨款; 3、上级工会分配的拨款; 4、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 三、经费的使用 1、工作支出; 2、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支出; 3、法律援助支出; 4、劳模和创新奖励支出; 5、会员宣传支出; 6、其他的必要支出。 四、经费的使用凭证 使用基层工会经费的,均须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签订相关凭证,保存收支记录。 五、收支管理 (一)工会收支管理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以单一支付、现金预付、招投标、结算等原则管理,保证财务资金安全。 (二)基层工会应对下级会员组织的收支实行收付登记,并定期统计核实记账。 (三)收受会员经费的,必须全程保管账册,根据应收应付的实际情况记录收支明细,并收集证明文件。 六、监督检查 (一)各级工会应针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定期进行抽查,并及时发现、纠正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发现的违反本细则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警告、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七、本细则自签署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3f09b161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