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C采购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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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采购规范仅适用于公司采购的热压原材料电气用纤维增强不饱和模塑料(SMC/BMC)的采购及验收。 2.技术要求 2.1组成

4343片状模塑料(SMC)、4344团状模塑料(BMC,即原来的DMC)是由不饱和聚酯树脂、无碱玻璃纤维(SMC玻璃纤维长2550mm DMC玻璃纤维长313mm)、其它添加剂及颜料组成。 2.2 外观

4343SMC)要求包装整齐,严密,片状材料两边的保护层完好,无破损现象。4343SMC)和4344BMC)材料要求无机械杂质、无结块,且颜色一致,纤维与胶等固化物混合均匀。成型后制品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气泡和裂纹。

4343SMC)的颜色有:棕红色(RAL3011)、灰白色(RAL7032)、白色(RAL9003)、青灰色(RAL7012);

4344BMC)的颜色有:棕红色(RAL3011)、灰白色(RAL7032)、桃红色(RAL3027)、大理石色(符合样件)、黑色(RAL9011)、蓝色(RAL5015)、黄色(RAL1026)、白色RAL9003)。

4343SMC)和4344BMC)的颜色需与色标号相近,且与前一批产品颜色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3性能指标

指标值

序号 1 2 3

项目 胶含量 挥发份 冲击强度

单位 % % KJ/

43434344SMC BMC

34-40 8.5

8

备注

试验方法见《不饱和聚酯玻璃纤维增强模塑料挥发份及不饱和树脂含量实验方法》

60 25

室温 150 80

4 弯曲强度 MPa

130 65 60

13

常态 1.0×10

5 绝缘电阻 Ω 12

浸水24h 1.0×10

6 电气强度 MV/mm 12.0 7 模塑收缩率 % 0.15 8 热变形温度(A法) 240 注:1.其它性能指标须符合GB/T 23641-2009中所有技术要求

2.供应商检测项:每批供货必须提供全部项点的检测报告。

3.公司内部检测项:每批来料必须检验项1、项2,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每12个月必须检验项3至项8一次,并保存检验报告。




注:表中项1胶含量和项2挥发份均使用原材料直接检测,不能压制成试样后检测。 2.4.质量要求、检测要求(或检测方法、标准)

2.4.1采购的原材料外观及颜色符合项2.2的要求,无机械杂质、无结块,且颜色一致,纤维与胶等固化物混合均匀。

2.4.2材料性能指标须满足项2.3所有要求,材料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须按照GB/T 23641-2009中项7试验方法进行。 3. 检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1检验

3.1.1出厂检验的规定

出厂检验按上表8个检验项目执行,并且执行标准GB/T 23641-20093.9“耐电弧”及压制成试样后的外观,胶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如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或减少出厂检验项目。 3.1.2型式检验的规定

标准GB/T 23641-2009中表5.1—表5.3与表6.1—表6.2中除温度指数外地其余21带“*”者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够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或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注: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时,原材料厂家必须提供型式检验的检测报告,另外,同一厂家需在每两年提供一次型式检验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需是有资质的,权威性的,国家级的检测单位或部门。

3.1.3取样与批的规定

取样按GB/T 2547-2008的规定,其中,样本的抽取采用系统抽样法,取出的样品进行混合试验。 3.1.4合格判定

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方可判定批合格。若有不合格性目则加倍抽样,全部检验项目检验合格仍可判定批合格,否则整批为不合格。

正常生产时,对SMC而言,由同一配方、相同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SMC料卷为一批,而BMC而言,由同一配方、相同生产工艺生产小于或等于5吨的BMC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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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包装

3.2.1 BMC每箱净重30kg(分为2包),每包BMC用塑料袋封装(15Kg/包),外用纸箱包装。SMC每箱净重50kg,每包SMC用塑料袋封装,外用纸箱包装;且用尼龙扎带扎牢固。

3.2.2每个包装箱务必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注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本批次的性能实测值。

3.2.3每箱必须装同期制造的同批次材料。每批所发货的材料,制造批次不超过两批次,且包装箱外观要做明确标注以示区分。

3.2.4出厂日期与生产日期相差不得大于10天。 3.3标志:在材料的外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商名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标准号; d.每件包装的净重;

e.“小心轻放”、“防潮”、“防热”、“勿压”等标志; f.贮存条件及贮存期说明。 3.4运输

电气用纤维增强不饱和模塑料(SMC/BMC)在运输中应避免受潮、受热、受挤压和其它械损伤。 3.5贮存

产品保质期为从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三个月(贮存在25℃以下的干燥、洁净和通风的库房内)。

3.6其余执行ZB K08002《电气绝缘用玻璃纤维模塑料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通用规则》标准。 4.其它

4.1采购组采购回产品时,应随批采购回同颜色的原子灰,检查组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 4.2若有特殊要求时,技术组出具特殊技术要求(书面)。采购组按书面资料进行采购,检查组按书面资料检查。

4.3上述内容若有改变,变动方须及时通知对方,在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动。 4.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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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ce74c513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