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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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任务来源(项目

2018 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函

计划号)

2018326号)文件,计划编号为21项。 负责起草单位 单位地址 参与起草单位

标准起草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2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2018927日,收到《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函〔2018326号)后,我院成立标准编制小组。 标准起草过程:

2018年申请地方标准计划立项,于2018927日获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函〔2018326号)文件批准,在自然资源部和外省相关技术标准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我省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接下来将下发至各市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征求意见。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必要性: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发达地区空间规划范式已从增量规划转向存量规划,着空间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存量建设用地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0412月,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调查结果,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存量建设用地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中国传统的供地计划主要是新增用地的控制计划,缺乏对利用率低的存量土地的供给计划,长期以来,土地资源利用较为粗放的问题突出,尤其在城镇区域和开发区内,存在一批闲置土地和空闲土地,若不尽早调查盘清此类资源,势必影响合理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推进。但由于受调查技术的限制,以往对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调查,多数都集中在区域性的表象判断,相关调查技术及衡量尺度都由各个地方自由裁量而定,没有全面统一的技术标准支撑,在实际的调查认定中,导致大量的隐性闲置和部分低效土地没有计入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范围,无法高效、实的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研究,从源头上


规范调查,明确存量建设用地中各种类型用地的具体调查、认定标准,统一调查技术要求,全面查清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分析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存量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提供必要技术依据,为深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及土地绿色生态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意义:

通过调查存量建设用地和研究全省存量建设用地类型,梳理相关调查内容及方法,可进一步了解全省存量建设用地现实状况,切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范和国土资源监测工作。通过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内容、法、程序和认定标准等技术研究,可规范具体调查行为,推进调查认定工作的制度化。研究形成的《安徽省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是我省摸清家底、盘清存量潜力资源的有力依据,为我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供有力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提高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并同步助力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调查编制,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设节约集约型城市水平。通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我省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建设用地的承载作用,实现建设用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进一步推动我省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2014年原国土部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严控城市新区无序扩张,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及执法监察,同时制定鼓励政策,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2015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和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强化项目带动,加大对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索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步伐。

为配套强化建设用地法律法规的执行效率,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国家和地方也相继出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调查技术规程》等标准,同时按照最新的规定和文件要求,


对规范进行了集成和修正。

一是创新思维、科学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概念界定。从理论、现状等多角度确定存量建设用地内涵,基于不同类型的存量建设用地,提出界定的原则和依据。

二是利用先进技术、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样本调查与分析。利用国土、城规等方面资料,配以RS数据及必要的实地勘查调查了解安徽省现状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存在问题及原因。

三是统筹兼顾、全面明确调查内容及配套的技术方法。以简便、实用为前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基于不同类型存量建设用地,设定不同调查项目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标准。

四是系统谋划、合理制定调查程序及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程序,从制度层面规范调查;区别化设定存量建设用地的认定条件,明确不同类型存量建设用地的判定角度,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主要条款:

本标准的章节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准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成果编制、成果检查与验收、成果汇交和管理以及附录等组成。其中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是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调查、认定;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

(二)主要技术内容

1、本规程规定了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规范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2、本规程共分9章,4个附录。

主体: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4)总则;5)工作准备;

6)存量建设用地调查;

调查内容:首先调查开发利用现状,包括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


密度、投入产出水平、用地类型、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等内容。其次权属等相关信息,包括权利人、权属性质、地类和用地手续等内容。再次建设规划相关信息,包括规划用途、土地利用强度等控制指标。

调查方法:存量建设用地地块四至范围基于现有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图、地形图和高分影像图等,采用资料判读和图解法确定,在上述图件资料缺失或现势性较差、无法落实地块范围的情况下,可采用实地测量的方法定界或校核。量建设用地的建筑面积采用图解计算、用地单位填报和相关政府部门已有统计数据校核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调查结果经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查确认。建设用地批准和使用情况等信息主要采用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

调查程序:按照“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先内后外、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城镇地籍、高清影像、供地等基础数据采集、汇总、校核、整理、分析,形成调查基础数据库、编制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工作底图和外业调查表,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开展外业调查、核查和信息补充完善工作,建立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调查成果按规定上报备案。

划分调查区: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等为基础底图,划分调查区,落实各调查区范围界线,绘制调查区范围图层。调查区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予以划分。

整合地块信息:分别对现有土地登记数据、供地数据进行拓扑检查,删除重复数据,提取在调查时点之前的存量建设用地数据。从现有城镇地籍数据库中提取调查时点之前的数据,并补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形成完整的地籍数据库,提取其中的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将提取后的土地登记数据、供地数据和地籍数据进行图形和属性信息整理合并,形成图形、属性最大范围地块库。依据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标准,提取所需字段信息,建立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

编制工作底图和调查表:从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籍图等数据中提取乡镇(街道)、行政村、道路、地名注记等基础信息,叠加影像图形成存量建设用地调查的基础底图。

开展实地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调查表,开展外业核查,包括问题图形核查、


位置核实、属性补充调查、属性核查、现场拍照等。 7)成果编制; 8)成果检查与验收; 9)成果汇交与管理。 附录:A 存量建设用地工作流程; B 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调查表; C 图件编制要求;

D 安徽省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规范。 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实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

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7694277f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