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GSM网六期、CDMA网二期工程 太阳能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 建设单位: 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 二零零三年四月 1. 概述 本技术规范书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全省GSM网六期、CDMA网二期工程就其向提供太阳能供电系统设备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提出的技术要求, 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应答书和报价书的依据,经双方谈判确认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2. 总则 2.1 卖方应在收到本规范书后两天内,根据要求提供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应答书。 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卖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说明能否满足要求。如有不符合之处,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 2.2 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和不合理的功能配置,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2.3 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提供的数据和要求配备设备及系统,如有漏缺,由卖方免费补足。 2.4 卖方如有两种以上方案,应对各方案分别论述和报价。 2.5 卖方应答书中主要应包括: ①.对本规范书中买方提出的各项要求的逐条响应。 ②.卖方设备主要性能和功能的说明。 ③.卖方建议的供电系统方案。 ④.详细报价,包括主设备、辅助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备品备件、任选设备、任选功能、专用测试仪表、人员培训等的单价、项目合价和工程总价。 ⑤.签定合同后的供货及安装开通进度表。 ⑥.设备清单及人员培训计划。 ⑦.买方卖方责任分工。 ⑧.卖方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⑨.本期工程以后,卖方应给出扩容建议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2.7 买方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及询价书,修改后的最终稿件作为合同附件。本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买方。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应答书和报价书等资料不少于七份。应答书必须按附录“应答书编写格式”要求编写。 3. 质量认证及质量保证计划(QAP) 3.1卖方提供生产厂ISO9000以上的认证文件。 3.2编制质量保证计划。 3.3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最新入网认证。 3.4卖方提供设备应在中国联通总部选型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买方必要时对卖方生产厂进行厂检,内容包括: 3.5.1检查设计、生产、安装、服务、和测试程序等,确保产品符合本规范书要求。 3.5.2卖方应提供主要元器件采购资料,同时买方有权对卖方主要元器件采购进行验证。 3.5.3卖方提供系统设计的可靠性文件。 3.5.4对提供产品进行随机抽检测试。 3.6卖方应对买方提供的产品建立并保持验证、储存和维护的控制程序。 4. 工程建设规模及供货范围 4.1 本期工程太阳能供电系统需求情况见附件1。 4.2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随机附带必要数量的各种测试软线和适配器。此外卖方还应推荐一个能满足五年内正常维护所需的备件、备盘、关键部件和易耗品的数量及价格或有关优惠买方的某种方法。 4.3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安装材料、工具、测试仪表的型号及其数量、价格。 4.4 卖方的设备如必需接到其他设备才能正常使用,其中所需的安装材料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79ba1d57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