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美人有一张照片我特别喜欢。她一头长发,穿一身米色的欧时力大衣,蹲身在一口池塘旁,是个背影,微须半侧着身子,右手搭于左膝,左肘拄着右臂,左手轻拈下颌。那是过季的一方荷塘,满塘是摧折的枯茎,有千万杆,还尚有一摊叶子软软地铺在水面,守住最后的一抹残绿。 我喜欢这幅照片,永远珍藏。心下想,这女人可真了不得,无事守一池残荷做什么。目睹着那口塘,我竟想到了古战场,想到了一场杀戮,我的脑子里有千军万马的溃败,这是一场季节的劫。 看不到她的芳颜,却让人暗自揣度她的娇好面庞。她真地很美。在圈子里绝对是个上品美人。她有一张河南人的大脸盘,朗润如满月。我盯着那张照片,感觉在照片上涌动着她的无限思绪。我心想,到底是岳飞家乡的人啊,两个字:豪迈。嬉笑怒骂都成文章,骂一切世间不平事。倒让这小女子在文章里骂出了知识味。讨人喜欢的一种浓烈芬芳的味道。 她的空间在我所见过的人里面做得是最漂亮的,图文并茂,相册里她的玉照也海多,铺天盖地,从大学一直走到今时今日的点点滴滴。与那些深藏不露,狼藏狈掖的女人可谓有天地之别。我喜欢她这份坦白。你轻易便捕获到她的一腔女儿心思,那么美,那么花朵般盛盛地怒放着。 她离开圈子很久了,平时我们极少联络,但人走茶未凉。这很意外。在人世间,有一些人,见了,熟识了,散了,遗忘了,轻悄得如蛛丝。时光如白驹过隙,岁月潮般漫过我们的年轮,在内心深处还依然在藕断丝连,牵牵念念的,除了西安城里的亮子,那便就是她了。尽管我们素未谋面,天各一方。我想这应该是最纯粹的朋友了。值得一生感念。 无意看了一期《我是歌手》,有些喜欢林志炫的那首向席琳-迪翁致敬的《没离开过》,感觉很大气,也喜欢林的立领和清瘦的戴副二饼的小头。他的头与高高的身子比起来显得很小。我喜欢英文歌,喜欢那种站在人类的高度与视角的荡气回肠,很少有抒发私己的小情怀。 看羽泉演绎《再回首》,感觉到累。看他们打扮得太过道貌岸然,简直是万金之躯,无疑近两年这两个人大布衫子抖起来了。在台上简直酒不醉人人自醉,观众尚没如何,他们先自闭目,摇头晃脑了,比观者更陶醉。我总觉得他们像是皇帝穿着龙袍去沿街乞讨,感到异样。 周晓鸥和沙宝亮的演唱我不太喜欢,缺乏特色,没有让我心动的东西,老生常谈而已。周的一身黑衣像鬼魅,沙则像民国时期的一裁缝。陈明的《日不落》我也不喜欢,尽管她一改常态,以辣妈形象登场。头如鸡冠,衣后坠一尾。目光斜视,不停放电。《日不落》,我只倾心蔡依林。倾心她每一句唱词的词尾短短地一挫而收,俏皮而妩媚。 不明白黄绮珊是怎么赚到那个名头,被人热称黄妈,想她的唱功肯定是征服了很多的人,俘获了很多的心吧,她是师奶级别的杀手,一首老歌《牵手》的确让她演绎得缠柔而温暖,台下掌声一片,她淡淡地唱出了每一个人心底里的一段故事,让人陷入了风尘的回忆。她真像大嘴巴姚晨,披头的样子又让人联想到蒙娜丽沙。在曲终的时候,情到深处,她右顾,伸出双臂,把弹着吉他的音乐总监梁翘伯摄定,而后过去,与梁深情拥抱。我有一丝为他们的家庭忧,忧虑这平常的一抱会牵动多少敏感的神经,他们的家庭会不会因此一抱而牵一发而动全身,家里会不会发生一次三级地震,让他们的婚姻轻轻地为之一个震颤。 尚雯婕是全场唯一演唱英文的歌手,他一身绿衣,卷曲的中分学生头,个子很高挑,短裙下露出光光的颀长的腿棒,很有成熟女人的丰韵。迈克尔-杰克逊的这首《Maninthemirror》我并不熟,倒是尚雯婕先入为主,先声夺人。起初是慢板,她坐在一把单足的高脚转凳上,提一足,不温不火地唱,那声音真美,我感觉她的音线很宽广,也很有亮色,感觉到那些劲道的字词都从她的口里跳跃着蹦出来。曲到后场有两迭高潮,在最后一迭她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到前场,全场一片静寂,音乐有数秒的停歇,我以为歌子已完了,没想音乐与歌声竟又于瞬间迸发,似《琵琶行》的翻版。让观者热血沸腾,一颗心再不能平静。听完这首歌,我想说,我爱尚雯婕。喜欢她在歌唱上的天赋,这是一个天生的歌者,她应该是为音乐而生的。她走上音乐这一条路不知该有多么的正确。一把好嗓子和对音乐的准确感悟怎能让她一路荒疏呢。不该,真不该。天生她才必有用。在曲终歌尽,一切嘎然而止,尚雯婕一个pose站定在那里,迎面有风吹来,遮住面颜的头发为之向后扬起,分开,露出明净的额,那一刻尚的眼神有点狠。 在节目快快要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已被判出局的返场歌手杨宗纬,一个平平常常的大男孩,穿着格子上衣,普通得像邻居家的孩子。我猜测他一定是来自神州的南部,看脑形就看出来了。他有些瘦,给人一种形消骨立之感。他的脸上皮包骨头,颧骨很高,盖盖头,脑后很秃,像家雀的腚。这真的是一个略显丑陋的人,恐怕走在大街上会被便衣给盯上,而把真正的嫌疑人给放跑。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曲悲歌感动全场。他真地太没有台风,穿着吊腿的裤子就站在那里唱蔡健雅的《空白格》,左手的手指聚拢,在面旁轻拈,表情哀伤。在歌结束的时候,台下观众席里有一个女孩泪流满面。我想,她一定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那爱如此浓烈,它那么美好,那么让人怀念,然而却又擦肩而过,它是那么的让人感伤,那么的让人痛彻心扉。 在深夜里,一个人趴在床上,读十万残荷的散文《爱情是块烫手的山芋》,屋内一片漆黑,一盏杯口大的小台灯撂在床头,借了微弱的光芒,来品尝十万残荷笔下对爱的诠释。爱情是块烫手的山芋,摸之烫手,不摸又难以抵御爱情扑鼻的香气,为之着魔,为之衣带渐宽。可等有一天,这块山芋不再烫了,也不再痛了,那爱也就已远离了。像两条直线有过简短的交叉,而后各自远区,再无交割。 我喜欢这篇文章,信服它的感知,但我喜欢作者的名字却远胜过文章本身。我从这个名字触摸到了一个作者的品位和气场来了。我有名字癖,这一点有点像菊开那夜。听说菊开就痴迷于名字,每次她写小说,都会在纸上先写下一些文中人物的名字,然后才能去动笔,她文中人物的名字果然不同凡响,果然惊艳,都有品位和书卷气。 菊开那夜的名字就很美,很富有诗意,余秋雨和贾平凹也好,美且不落窠臼。有些写手用本名,也不见得多好,或许人家在走纯真路线,无所谓,但很有服垢弊以矫俗干名之感。又没人捆绑了手脚,为什么不呢?我的名字里藏了伏笔,微尘解了一笔,更精彩和浓重的一笔留给将来的厉害角色去解吧,以那句五字唐诗在报上或杂志上写篇关于我的文字。我早这么想了。这是场关于文字的阴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dc862781c758f5f61f67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