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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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与性别意识教育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对以往理论的梳理与思考,结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情况,从社会学角度深入剖析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亲子关系;子女教育;性别意识;双性教育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只有母亲或父亲的单亲家庭。有学者预测,在21 世纪,单亲家庭将成为主要家庭形式之一。面对现实及可能的预测,我们在担忧的背是一种责任。本文探讨的是单亲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因为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家庭是孩子的第一社会化场所,其对孩子的社会化起着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影响。尤其是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倍受社会关注。应该说,现代性过程中凸显出来的这种问题,必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亟待解决的时代性课题。因此,在这里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的梳理与进一步探讨,不无意义。

一、对国内外关于亲子关系研究的简要历史回顾

20 世纪初美国的 儿童研究运动”被视为西方较系统的青少年心理学研究的开始,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尔。与霍尔同时代的弗洛伊德认为,青春期青少年与父母逐渐“ 疏离”的过程是由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变化及性冲动引起的, 力必多”使青少年情绪易激动、多变,并导致青少年与父母时常发生冲突。霍尔与弗洛伊德都认为亲子冲突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 可避免的产物。

到了20 世纪七八十年代,青少年期的亲子关系研究进入蓬勃发展期。该时期研究的质与量均与前有较大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有青少年期亲子冲突产生原因、亲子冲突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以及相关因素对亲子关系的影响等。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学者们又进一步深化了亲

子冲突的研究,在道德、个人问题基础上增加了对友谊、谨慎与复合性问题的探讨。有学者认为,除青少年的认知外,个体所生活的社会文化背景也是影响亲子关系的重要因素。 1]国内关于青少年真正的独立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对亲子关系的研究则更晚。随着社会变迁的加速,亲子关系在近几年才日益引起研究者与相关人员的兴趣与重视。但相关研究仅对初中生或高中生的亲子关系作了一般的理论描述和调查分析。如辛自强等[ 2]在1999 年对小学学习不良儿童的研究发现,学习不良儿童家庭在亲子沟通维度上低于一般儿童的家庭。而关于整个青少年期亲子关系发展变化特征及其作用机制等的深入研究还很少见。

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中心问题,是指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这包括血缘和非血缘的,这个关系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是孩子成长的极为重要的因素。费孝通教授认为亲子关系是被抚育者和抚育者之间的关系,是以婚姻来确立的。他还强调,亲子关系绝不是一种单纯的生物关系,决定亲子关系的社会关系是婚姻关系而不是生物关系。并把生物性的亲子关系和社会性的亲子关系在概念上做了区分,而社会学更多关注的社会性的亲子关系。事实上,在婚姻中同时缔结了两种相联的社会关系———夫妇和亲子。在费孝通看来,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可以说,社会关系一直是社会学极为关心的问题。因此,把亲子关系的问题引入到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在实践上有助于问题的解答,在理论上有助于学科的相互借鉴和相互交融。 二、单亲家庭对于亲子关系消极影响的社会学分析 1. 角色、身份、结构的三重缺失

单亲家庭子女角色的缺失首先表现为性别角色的缺失,性别角色的缺失源于社会身份的缺失,而社会身份的缺失又源于社会结构的紊乱。因为,角色是指与某种社会身份相称的行为规范的集合。社会结构是指社会中各种社会地位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化或模式化体系。一个青少年失去父亲或母亲,他( 她) 的社会关系也随着发生变化,即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各种关系的转变会引起心理上习惯上的阻力的。按费孝通教授的话说,社会关系是联成一个体系的,其间息息相关,像是一个网络。社会关系的紊乱使一个人不易找到一个适当的身份去和身边的人发生社会关系,同样的道理,他身边的人也很难找到一个适宜的身份与他发生社会关系。很显然,角色的扮演也就不会顺利地进行。在单亲家庭中,由父、母、子所构成的三角


形变成了直线形;家庭角色形态缺乏平衡机制,即由男、女、长、幼所构成的多重角色形态,在单亲家庭中变得只有长、幼形态。家庭伦理关系失却了“ 关系伦理”,致使父或母的感情投向单一化,即原为父、母、子三方分享的家庭之爱,演变为父或母一方与子一方的双向情感依赖;家庭语言代码缺乏另一种性别象征,即原有两种性别色彩的语言系统的支配作用变成了一种性别语言系统的支配作用。这种家庭机制的非平衡性、感情投向的单一化,以及性别象征的缺乏使单亲家庭本身就会陷入一种困境,再加上青少年 风暴雨”时代的到来,会导致一些单亲家庭情感基础削弱甚至瓦解。然而,社会学家李银河在1991年就发现,在离婚案件中,有90%的妇女得到了子女的抚养权,只有10%单亲家庭是由男性当家长的。 3]这个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性别角色的缺失有其深刻的社会结构根源,同时也表明了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研究的现实必要性。 2. 社会互动情景的相对不足

人类生物基本需要必须在社会结构中得到满足。 4]正如雷蒙德·弗思所说“ 在人类学者看来,社会结构中真正的三角结构是共同情操所结合的儿女和他们的父母”。而丧偶或离婚造成的家庭结构的混乱,对家庭中每位成员都会造成心理上的缺失,破坏了共同的情操,瓦解了稳定的三角结构。这样,一方面,由于单亲家庭的父或母独自抚育子女须付出双倍的经济、时间和精力,生活水平下降,生活缺乏激情,没有相应的资本来扩展自己的社会交际而子女的社会交际与父( 母) 的交际是密切相关的。另一方面,因其家庭变故使得他们与离去一方的长辈、亲友的关系自然疏远,家庭交往活动较之以前明显减少。而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个人情感,基础的弱化自然导致了关系的弱化。加之由离异、丧偶等带来的心理上的痛苦、失落使得单亲家庭的成员不愿意更多地涉猎社交活动。这样,他们交往的空间更加狭小,由此带来的文化视野也十分有限。在这样的家庭中,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几乎不邀请同事或朋友到自己的家庭里来。孩子也不愿意带自己的同学到家里来过。孩子的生活只是学校与家的两点一线生活,父亲或母亲也是单位到家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因此,单亲家庭的弱势效应不断强化狭小的文化视野,而这种有限的文化环境也在不停的形塑着弱势的效应,相互抑制,彼此都不能发展。 3. 家庭结构异化所带来的心理压抑

情感是一个人的精神来源,离异或丧偶都会破坏原有完整而美好的情感,家庭成员的精神也随之丧失,同时也改变了个体对社会存在( 他人、他事、他物以及个体自身) 所持有的稳定、具有一定结构的心理状态。精神的丧失与消极的态度会使单亲家庭成员的心理扭曲。即使单亲家庭的父或母再婚,在单亲家庭孩子的心目中,和素不相识的、又不是出于自己选择的继父( 母) 亲戚们发生频繁的接触,这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情,同时也很容易造成心理上的疲乏和病态。 5]这样,无论是对父母还是孩子,都会在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就单亲家长的心理状态而言,沮丧、自卑、焦虑、紧张、孤独等是他们共同的情绪特征。而孩子则因为缺乏情感关怀容易产生疏离自卑等问题。加之青少年期躁动、变化无常、反抗使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处于变数之中。同时,单亲家庭的青少年恰好在这个阶段要试图在父母的范围之外寻找平等的伙伴,而这种需求会受到单亲家庭结构非完整性所带来的自卑、沮丧的影响,会形成一定的阻力,心理压抑是在所难免的。当然,单亲家庭的亲子关系的负面影响不仅仅限于上述三方面,进一步的深入挖掘还有待继续。

三、构建单亲家庭亲子关系和性别

意识教育的人文关怀模式1. 要给单亲家庭的人给予人文关怀单亲家庭数量的增加是当前社会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相应的人文关怀是保证当前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内在理念的要求。单亲家庭的弱势效应不可避免的会给单亲家庭的每位成员造成消极的影响,单亲家庭的家长为了照顾子女往往要放弃某些高薪职业或减少升迁的机会,在本来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明显的处于弱势。在无法改变的现实面前只能尝试着去消除或减少对当事人和社会的消极影响,因此,不仅要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税制减免、子女教育成本方面考虑单亲家庭的负担,而且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上也应涵盖单亲弱势群体。 6]另外,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专业性的家庭心理咨询和治疗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系统,可采取的途径之一就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尽可能的使单亲家庭的成员获得自助,步入健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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