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所有死难同胞(包含慰安妇),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国际惯例 二战以后,主要参战国政府大多设立国家级哀悼日。用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死难的国民,增强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成为国际惯例。联合国设立:缅怀大屠杀受难者国际纪念日。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目前日方草率的“致歉”)、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警示世人 。 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48d389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