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公司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结合易制毒药品管理条例和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部门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部门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部门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5b8117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