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劳动卫生教育实施办法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园环境达到“清洁、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使学生树立“劳动神圣、环保光荣”的观念和正确的生活价值观,进而贯彻落实学院“修德明法,博学远志”的校训,根据学生处制定的《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劳动卫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方案,结合法律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劳动卫生教育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条 法律系卫生区划分为八个区域,有大一各班负责。 第三条 各区队根据本班卫生工作,把本班学生划分为小组。 第四条 为了方便检查,落实责任制,各区队于每周日晚将下周周一至周五打扫卫生名单交团总支办公室。 第五条 劳动教育是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核及评优评先指标。 二 劳动时间 第六条 固定时间劳动是早上7:30到7:50,下午5:30到5:50,周六、周日随时打扫,如学院作息时间变更再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每周五下午,各班组织学生进行卫生大扫除,对卫生区进行综合评比检查,查找问题,进行相应整改。 三 检 查 第八条 团总支定期检查时间为早上7:45到8:50,下午5:45到5:55。 第九条 每周五下午,院领导对全院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检查。 第十条 检查以清洁美观、适宜生活为内容,主要涉及卫生打扫、垃圾和落叶清理、宣传栏治理、设施摆放等。 第十一条 检查形式采取百分制,根据存在问题大小进行扣分。最高给98分,最低给60分。 (1)各班值日小组打扫不及时,视情况扣3—5分; (2)若出现不打扫的情况,扣10分或直接给予最低分; (3)有残留纸屑、包装袋等或明显未清理干净的扣2—5分; (4)检查期间无值日生或负责人的班级,扣5分; (5)检查期间出现顶撞工作人员者,扣5—10分。 第十二条 若在两个班级共同的卫生区内出现未打扫干净的情况,将对两个班级进行扣分。 第十三条 打扫完毕后,若把劳动工具遗忘在卫生区扣2分。 四 评 比 第十四条 周评比是每周评比一次,即一周的得分总和,评出卫生最好的一个班,颁发流动红旗。 每月评比,每学期评比,荣获前两名的班级颁发奖状。 在每次评比中,得分较差的班级按照规章制度,罚清理学校内的展板。连续三次获流动红旗的班级可获得“卫生评比先进班级”的称号,并颁发奖状。 第十五条 各班卫生区的评比纳入优秀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e17944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