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2014年度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办[2015]1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4.10 【实施日期】2015.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2014年度上海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5〕1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201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4〕47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13-2014年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此次评议围绕制度建设、基础工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便民服务、网上互动、信息公开专栏服务与功能等7个方面展开,根据部属高校、市属本科高校、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委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网上评议,并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部分指标进行了独立测评,综合以上两方面测评意见,形成了最终的评议结果。 1 / 3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等部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有力,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强;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较大;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震旦学院等高职高专院校信息公开整体推进有序,网上专栏架构规范,信息更新及时。上述学校在此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中名列前茅(各高校具体排名见附件)。 本次评议显示,本市高校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普遍健全,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已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卓有成效。多数高校已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教育部第29号令)要求,结合我委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学校网站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学科专业设置、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生申诉与处理途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多数高校还在学校网站提供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网上公示等服务事项,并开设了网上监督渠道,网站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不断提升。 本次评议显示,市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尚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与师生员工和社会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招生考试、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工程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化。 希望各高校在本次评议的基础上,保持进取态势,努力寻找差距,加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的落实力度,从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 / 3 附件:2013-2014年度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2013-2014年度本市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 部属高校 排名 1 2 3 4 5 6 7 8 学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市属本科高校 排名 1 学校名称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e1e987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