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须知 一、核销单由海关电子口岸IC卡持有者本人领取。为保证企业顺利办理领单业务,企业应至少有两人或以上持有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二、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长期有效。 三、申领核销单需提供或出示的资料: (一)在中国电子口岸网提交领单申请; (二)本申请书(一式两份,含正反面内容,相关要求:法人签名必须用墨水笔或印鉴,签名及企业盖章涂改和复印无效。如由代理人签名,需每次复印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三)本人海关电子口岸IC卡、身份证件; (四)首次领单企业需提供出口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特殊情况下,口岸IC卡持卡人无法前来领取核销单,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情况。 四、核销单遗失、作废注意事项: (一)如因填错、海关退关、公司结业等导致企业需作废核销单,请将相应的核销单交回外汇局,并提交两份《出口收汇核销单作废报告表》。 (二)如空白核销单遗失,请立即在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挂失,避免核销单被盗用。 (三)如已报关出口后遗失核销单,网上自动审核的企业无须作任何处理,办理人工核销的企业须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 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 我司是中山市晋溢制衣有限公司企业,组织机构代码666460281,上月我司已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20份,目前尚余未使用的空白核销单3份。为保证出口业务正常进行,特委派我公司林玉娣(IC卡号:8600000156593,电话23861288)前来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30份。我公司保证遵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核销单。请予以发放。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申请一式两份,一份领单企业留存,一份交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科留存。 2、请自行复印或按格式打印(上半部份留空),统一使用A4纸格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2aca0629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