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大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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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所得税与社会公平

11701 宋旭红 1107544030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开征的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缩小个人收入差距,调节贫富差距,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随着课征范围的扩大,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已占总人口的10%左右,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由于非均衡发展的政策、强调效率的初次分配政策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等等因素共同作用,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表现的都比较突出。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全国跟踪调查报告指出,城乡名义收入差距来看,非洲津巴布韦比中国稍高一点,但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则世界最高。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社会财富这个大蛋糕越做越大,可是蛋糕的分配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

为什么我们要追求社会公平,社会公平的现实意义在于什么呢?1、缩小贫富差距,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培育良好社会心态。2、增加社会消费总量,活跃市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3、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激发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发展。4、使人们安居乐业,增强社会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可见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才能使人们的心情更加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更加协调,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所以,解决“蛋糕”分配公平这一问题刻不容缓,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定的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最大。

个人所得税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但这里所说的公平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公平。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其在税收实践上的反映,就是定额税和人头税的盛行。但相对公平在征税过程中就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从某方面讲,个人所得税可以说是对高收入人群设置的征税税种,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在我国现行的税种中,只有个人所得税规定了明确的广泛适用的起征点和免


征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超过起征点的,只对超出部分征税。起征点的确定以保证人民基本生活为标准,起征点的确定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税收不渗透于人民的基本生活费用。如此确定的结果就是根据人们的收入情况,把居民划分为两个群体:纳税人群体和非纳税人群体。超过起征点的属于纳税人群体,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与之有关;低于起征点的属于非纳税人群体,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与之无关。

可见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富人的税种,是与富人进行的利益分割。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对于进入纳税人群体的不同个体,个人所得税法对其进行再次的细分,根据收入多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而且只对超出标准以上的部分适应高税率,保证相同的收入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不同的收入承受不同的税收负担。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社会物质财富的在人民之间公平地分配,这是人类社会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的理想。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爱德华·米德在论述选择经济政策的原则时说:“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应该在社会的全体人民之间比较公平地分配社会的收入和财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更是注重社会公平问题,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但是面临现实的社会问题,个人所得税征税制度也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如近年来物价上涨,已经使公众特别是收入较低的群体,明显的感到生活开支的压力,而面对较高的物价却仍要缴纳一定的个税,更扩大了生活压力,从而普遍表达了在物价上涨的同时也应适当提高工资的要求。但是即便是在这种形势下,却有相当多的人的工资还没有或不能提高,此时就要提高个税的起征点,这可以起到间接增加工资的作用,而且对于物价上涨给公众带来的压力,也有着一定的缓解作用。

虽然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个人收入公平从而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但由于其自身的一些不足难以完全实现对收入不均衡的调控。为了更好的控制个人收入分配上的差异,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应当实行多项措施的协调配合,合治理——可以进一步强化和细化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减少不适用的成分,增加


与现实相配套的规定,使其调控功能进一步完善,继而发挥更大的调控作用;以强化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需要帮助的人群予以帮助,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方式给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保障,即使不能让他们的生活和富有群体一致,也能让他们有良好的生活;可以建立全社会综合信息平台,面了解社会生活的动态,适时的出台经济政策手段,设立新的税种,规范工资制度,从税源以及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兼顾,达到既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能调控社会分配不均衡,实现社会健康协调有序的发展。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发现个人所得税确实可以在收入分配领域发挥一定的调控作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应当重视这一手段,但又不能过分依赖,必须与其他收入调控手段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才能真正发挥收入分配的调控功能,为实现社会公平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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