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新社团申请注册条例 第一条 具备建立学生社团的条件,应当根据制度规定,按下列所属类别登记: (一) 学术研究类 (二) 社会实践类 (三) 文化艺术类 (四) 体育类 第二条 申请登记,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和明确的财务制度、管理方法 (二) 有活动管理,财务核算等机构和操作人员 (三) 有固定的联系方式 (四) 社团发起人五人以上,申请时会员有二十人以上 (五) 有至少一名校内讲师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 第三条 登记主管机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审核后递交团委。申请社团的,应向社联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及社团登记、注册表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 社团章程 (二) 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的姓名、年龄、住址及简历 (三) 联系方法 第四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不违反宪法和法律,必须遵守《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载明以下事项: (一) 名称和宗旨 (二) 学生社团登记类别 (三) 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四) 组织机构及义务 (五) 会员权利及义务 (六) 负责人的职权及产生的程序 (七) 社团大会召开的条件、程序及其决议证明方法 (八) 财务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 (九) 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 制定章程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接受申请登记后,将对登记社团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第六条 审核内容包括:该社团成立的必要性,社团策划的创新性,社团活动的可行性,活动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起人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心,是否有违纪行为等。 第七条 审核合格后,申请登记的社团必须通过两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后十天内,由学社联上报院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已经批准成立,需进行注册。注册的主要事项:名称、宗旨、负责人、指导老师、社团人数、活动范围、活动方式、社团类别等事项。 第九条 按本条例申请社团,为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属社团。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fe5e85680203d8ce2f2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