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与会诊流程 七煤集团总医院护理部2012年12月30日修订 一、护理会诊人员资质要求 1、具有主管护师资格的高级责任护士及以上的护理人员; 2、有专科特长、临床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 3、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5年以上或专科护士10年以上; 4、专科护理小组成员(压疮小组、糖尿病小组、高血压小组) 二、护理会诊流程 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 报护士长同意 紧急情况电话邀请会诊,会 非紧急情况启用书面申请,一般 诊人员10分钟内到达病房 当班内完成,并由高级责任护 士以上人员填写会诊单,必须写清楚会诊目的 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 申请会诊科室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整理资料、准备发言 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主持,进行讨论 会诊人员提出会诊意见及建议,填写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进行总结,并在护理记录上做好会诊记录 现场能实施的由会诊护士 ←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和申请科室护士一起实施 会诊单由申请科室保存 注:疑难重症病例会诊时报科护士长参加,必要时报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专家会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057918cc7931b765ce1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