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规范 财务科是负责学校资金及资产安全的重要管理部门之一,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常规常态的安全保护工作的教育和学习,现针对各岗位的特点,制定出以下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并要求严格遵守。 第一条出纳岗位必须保管好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按照银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天除规定限额的现金外,必须将多余的现金及时解入银行。 第二条出纳岗位如遇大额现金提出或解行,必须有二人及以上人员陪同去银行,负责资金的安全。 第三条出纳岗位保管的保险箱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加固措施,保险箱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岗位负责对账册、凭证等财务资料的保管,以防丢失,财务管理核算软件的数据必须及时的备份。 第五条每天下班前,各岗位必须检查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并关闭电源,最后一个下班人员检查并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源。 第六条办公室配备安装110联网红外线探头和报警装置,如遇紧急情况,按动110报警装置,每天第一个上班人员,负责关闭探头报警装置,才能开启防盗门进入办公室,最后一个下班离开人员负责开启探头报警装置。 第七条平时要做好防火教育工作,配备消防器材,不乱丢弃纸屑,防止事故隐患。 第八条逢节假日,配合学校保护部门做好办公室安全检查工作,对保险箱、防盗门张贴封条。 第九条办公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4cf4347f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