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编制和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 前期咨询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2013〕25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及相关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浙监明电〔2013〕1号)要求,现就降低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价房〔1999〕41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平均降低20%,降低规范后的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标准为: 单位:万元 咨询评估项目 估算投资额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3000万元 3000万元-1亿元 1亿元-5亿元 5亿元-10亿元 10亿元-50亿元 50亿元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e5dd57d8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71.html